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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聊陷阱:41起已宣判案例受害者逾两千,有人被敲诈四年
02-23 10:57:58 来源:澎湃新闻

澎湃新闻消息,近日,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在其官方微博连续发布多条博文,剖析了裸聊诈骗及敲诈的种种套路,并公布一组数据称,从2020年12月1日到2021年1月底不到两个月时间里,该局共接到裸聊诈骗报警243起,受害人均为男性。

澎湃新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以“裸聊”为关键字检索,发现涉及裸聊敲诈的案件共有41起。此类案件中,违法犯罪分子通常假冒女性引诱受害人裸聊并暗中录制,通过木马获取受害人通讯录信息,再以向受害人亲友公开裸聊视频要挟受害人汇款,实施敲诈勒索,其中最早一起裸聊敲诈案发生在2011年。

事实上,在这类以裸聊为诱饵的刑案背后,与受害人进行裸聊的“美女”多为男性冒充或假扮,虽始于诈骗,但案件最终均以敲诈勒索罪定罪。澎湃新闻梳理发现,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这41起裸聊敲诈案中,至少两千余人累计被敲诈2469万余元,受害人遍及福建、广东、重庆、山东、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等20余个省、市、自治区,其中单起案件敲诈金额最少的有200元,最多的则高达63万余元。

此外,在上述案件中有约3成案件中违法犯罪分子在受害人汇款后继续对同一人实施敲诈;除少数单人作案,多数是团伙在境外作案。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此前曾在微博中表示,受疫情影响,2020年以来,公安机关在打击此类境外嫌疑人时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难。

植入木马获取通讯录,引诱裸聊并暗中录制

在通过QQ搜索到项某后,李某假冒女性谎称自己名叫“林菲菲”,并对项某提出裸聊的要求。其间,李某对项某的裸聊视频进行截图并保存,并在此后多次冒充“林菲菲”手下,以公开裸照威胁,约见项某并在宾馆内对其进行殴打,强迫项某脱光衣服拍摄裸照,并以公开裸照为由敲诈项某钱财。

从2011年10月到2015年10月,李某对项某实施了长达四年的敲诈勒索,分多次勒索项某人民币637317.6元,及苹果笔记本一台、苹果4S手机一部。2016年1月12日,李某被公安机关在海口市某大厦内抓获,民警在其移动硬盘及U盘内发现多张项某的照片及视频,而其敲诈的财物后经估算总价值为639499.6元。

这起发生于2011年的敲诈勒索案,最终以李某获刑十一年六个月收场。澎湃新闻梳理发现,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41起同类案件中,像李某一样在敲诈得手后,继续多次对受害人进行敲诈的案件占比约有三成。

较早的案件中,犯罪方法威胁程度有限,多数受害人在遭到公开裸照威胁后并不理睬。

2013年1月到2月,山西男子刘某先后两次冒充女性,引诱受害人伊某裸聊,后以两次录制的裸聊视频要挟伊某,企图敲诈4000元,但伊某不仅没有交出财物,反而向公安机关报警,刘某最终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然而,这些犯罪分子的手法很快进行了“升级”。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相关判例显示,在2016年前后,违法犯罪分子开始利用木马获取受害人手机通讯录,引诱受害人裸聊并截屏后,以向亲友公开其裸照实施“精准敲诈”。这种通过向受害人亲友“定向”公开裸照的敲诈方式“效果明显”,判例显示,自2016年起,通过上述方式对受害人实施敲诈的犯罪分子鲜有犯罪未遂者。

2018年7月,南京男子刘某使用漂流瓶QQ等聊天工具,在网上搭讪男性受害人,随后利用女性裸体录像与受害人进行视频裸聊,趁机截取受害人的裸露视频。随后,刘某以信号不好等为由中断视频,假意向受害人提供其它视频聊天软件,蛊惑被害人安装并授权,以此植入木马,获取受害人手机通讯录信息,威胁受害人要将其裸露视频发送给家人、朋友,迫使受害人付款。

从2018年4月1日到7月20日,刘某用上述方法先后敲诈魏某、战某、陆某及吕某共计14100元。刘某于2018年11月29日被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多为团伙作案,裸聊及敲诈均有专人负责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41起裸聊敲诈案中,如上述案件中刘某这般单人作案的,占比仅有两成左右,这些案件中敲诈金额最多的为63万余元,最少的则有2200元。与之相比,更多的违法犯罪分子为团伙作案,他们少则三五人,多则数十人,甚至在海外设立窝点“招聘”员工,冒充女性引诱国内受害人进行裸聊,继而截取裸露视频实施敲诈。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2020年12月14日公布的一起案件中,周某等人在缅甸组建敲诈勒索犯罪集团,招募多名同伙利用一款可获取手机通讯录、短信及位置信息的软件,冒充女性诱使受害人下载该款软件并进行裸聊,后凭借录制的被害人不雅视频及通讯录中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实施敲诈。他们在短短一个月时间内,累计敲诈295415.25元。

判决书称,该犯罪集团分工明确,有人负责日常秩序和工作状态,有人负责包装虚假QQ给“业务员”使用,有人专门负责敲诈,也有人负责对账和“业务员”业绩考核,甚至有专门负责生活起居的后勤保障人员。

在众多裸聊敲诈犯罪团伙中,黄某及其带领的数十人犯罪集团算是其中的“佼佼者”,他们在一年多时间内陆续敲诈1000余人,敲诈总金额达800余万元。据该案判决书显示,2016年2月到2017年7月,黄某与戴某、吴某等人先后在柬埔寨金边、西哈努克港、贡布等地租用场地,形成多个窝点,组织王某、郑某等人冒充女性身份,与境内男性微信聊天,引诱对方裸聊并录制不雅视频实施敲诈。

与周某犯罪集团一样,该集团同样分工明确,主要分为老板、窝点负责人、一线聊天人员及裸聊人员;二线敲诈人员、技术人员、取款人员、收款记账人员等,其中大部分成员直至到了国外才知道要从事违法活动,但出于挣钱等方面考虑,均参与了违法犯罪。

判决书中披露了该犯罪集团的犯罪过程:他们通过网络等途径购买国内公务员、教师等人员个人身份信息,确认目标人群,由聊天人员负责添加对方微信好友,以女性身份与受害人聊天,引诱对方裸聊并录制不雅视频。录制成功后,由聊天人员将不雅视频交给窝点负责人统一收集。之后,窝点负责人会将不雅视频交给敲诈人员进行拷贝,继而进行敲诈。聊天人员工资为5000到10000元不等,但每月需录制至少15条被害人不雅视频才算完成保底任务,敲诈人员则以敲诈金额的10%进行提成。

从2017年开始,黄某犯罪集团成员分多批被公安机关陆续押解回国,黄某也在2020年1月2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41起敲诈案两千余人受害,警方提醒:不要裸聊

据一名受害人姜某讲述,他在2019年国庆节其间在家玩手机时,QQ上一名女子突然申请添加他为好友,姜某以为是熟人便同意了好友申请,很快对方发来视频聊天邀请,姜某接受后发现视频另一端是一名全裸女子,但对方并不在视频中说话,而是打字要求姜某与她裸聊。

姜某没有抵住诱惑,按照对方要求将衣服脱掉,但不到一分钟后,这名女子结束了视频聊天,向姜某发送一个链接,要求下载其中的软件继续裸聊,姜某下载后,打开软件没多久,对方则直接摊牌称,已经录制了姜某的不雅视频,并掌握了其通讯录中所有人的联系方式,要求姜某支付宝扫码转账500元。姜某称自己当时有些害怕,担心对方将不雅视频发送给亲友,于是按照要求扫码转账,但让姜某没有想到的是对方收款后,并没有收手,而是要求他继续转账2000元。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41起裸聊敲诈案中,至少两千余人被累计敲诈2469万余元,受害人遍及福建、广东、重庆、山东、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等20余个省、市、自治区,其中单起案件敲诈最少的有200元,最多的则高达63万余元。此外,在上述案件中有约3成案件中违法犯罪分子在受害人汇款后继续敲诈。

这41起裸聊敲诈案发案时间显示, 2011年发案1起,2013年发案1起,2016年发案2起,2017年发案4起,2018年发案15起,2019年发案8起,2020年发案10起。

在量刑方面,除个别跨境敲诈勒索案主要犯罪分子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部分犯罪未遂或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或拘役外,其余大部分参与或组织敲诈勒索的量刑多在有期徒刑6个月到4年之间。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部分裸聊敲诈案中,法院在定罪量刑时,涉及团伙作案的案件主犯被以敲诈勒索罪和传授犯罪方法罪两罪并罚,也有少数犯罪分子被控诈骗罪。

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近日曾发文对此类案件套路进行剖析并总结称,裸聊勒案件大多数会出现明显的从诈骗向敲诈勒索转化的趋势,性质往往更为恶劣。而此类案件中多数犯罪团伙选择在境外建立窝点,受疫情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在打击此类犯罪是遇到最大的困难就是,暂时无法像过去一样从境外抓捕嫌疑人,基于以上原因,公安江宁分局从1月底到2月中旬连续三次在其官方微博呼吁保持警惕,不要裸聊。

原标题:裸聊陷阱:41起已宣判案例受害者逾两千,有人被敲诈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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