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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换多家店家二维码获利 男子被判八个月
05-29 13:35:19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随着电子支付的普及,商家为了方便顾客,将支付宝、微信二维码张贴于门店墙上或收银台旁,让顾客自行扫码付款,然而,新的盗窃方式也随之而来。近日,重庆南岸法院审理了该院首例“偷换二维码”盗窃案,被告人蒋某将多家店铺收款二维码替换,非法获利数百笔货款。

据悉,被告人蒋某通过淘宝平台购买了微信号,然后到复印店制作了若干支付宝和微信收款的二维码。在2019年12月5日至11日,蒋某来到重庆市南岸区涂山镇盘龙花园附近的“上海包子王”、“诚信水果店”、“一品卤菜店”、“金港尚城志恒汽车养护店”、“国际社区涵畅便利店”、“蓝光COCO小区曹阳水果店”等店铺,趁商家不备,用自己的微信、支付宝二维码将商家张贴在店铺的收款二维码覆盖。

以同样的方式,蒋某还到江北区野水沟附近和九龙坡区谢家湾田家炳中学附近的多个店铺,盗取顾客支付给商家的货款数百笔,非法获利数千元。

日前,被告人蒋某某被捉获归案,南岸检察院以盗窃罪向南岸法院提起公诉。南岸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蒋某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责令退赔各被害人相关经济损失。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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