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周大姐住在南岸区花园六村,是个老小区,没有地下车库,业主们只能把车停在地面的空地上。前几天,周大姐的女儿停好车后没多久,再去开车时,就发现车辆的后挡风玻璃有些不对劲。
从车内往外可以明显地看到,后挡风玻璃布满了裂纹,如果不是贴有车窗膜,整块玻璃可能已经碎裂脱落。好好的玻璃,怎么会裂开呢?周大姐和家人仔细查看之后发现,挡风玻璃右上方的裂纹有些不一样,中间有一个圆形的小坑,向外延伸出均匀的裂纹。周大姐在挡风玻璃下面,还找到了一颗钢珠。
就在630-第1眼记者采访时,其他业主也围了过来。他们告诉630-第1眼记者,这种钢珠弹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了,之前也有好几辆车被打坏了玻璃,甚至业主家的窗户,也曾经中过招。
周大姐说,爱车的玻璃碎了,维修更换需要一千多块钱,这笔费用,应该停车场来承担,因为他们每个月交了200元的停车费。既然停车场收了费,那么就应该起到安保责任。
630-第1眼记者来到小区物业自治办公室了解情况。原来,花园六村小区属于老旧小区,没有物管公司,小区的物业管理是由业主们自己在负责。据小区自助停车管理小组的负责人李女士介绍,他们向车主每个月收取的200元费用,不是停车费,而是占道清洁费,而且这笔钱属于公共收益。
对此,630-第1眼记者也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首先,车辆受损,如果是人为损坏,那么第一责任人应该是肇事者;现在肇事者暂时没有找到,那么,停车管理方是否该担责,这需要看双方的合同关系中,有没有明确车辆受损责任的划分,如果没有签订合同,或者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那么一般来说,停车管理方仅仅是提供场地服务,包括停车设施和环境卫生,不包括车辆受损的责任。
目前,当地警方正在积极调查钢珠弹的来源。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唐亮
原标题:周大姐的爱车“很受伤” 肇事的又是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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