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重庆市2021年生态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力争在重要领域、关键指标上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护好蓝天碧水净土。
《计划》明确,今年,重庆将着眼于水、大气、固危废、建设项目排污许可及自然保护地、环境安全、川渝联合执法等6方面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积极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以水质超标或恶化的国控市控断面、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三江”入河排污口、沿江化工企业废水、污水处理设施等为重点检查范围,着重查处无证或超标排放废水,设施不正常运行、利用COD去除剂、监测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巩固已有专项行动成果,治差水,固好水,增碧水,助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计划9月份开展市级联合指导帮扶。
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以国控、市控大气监测站点3公里为重点范围,以控制VOCs、NOx、颗粒物排放为核心,全面加强工业企业和堆场、在建建筑工地大气监管执法,通过指导帮扶一批、限期整改一批、依法查处一批,推动企业依法履行大气管理主体责任、稳定达标排放,持续深化“重庆蓝”。计划9月份开展市级联合指导帮扶。
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做好“十四五”开局之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针对部分区县、部分行业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多发态势,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行为,以专案经营的形式,通过联合查处一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大案要案,铲除非法收集、利用、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链条。计划8月份开展市级联合指导帮扶。
建设项目、排污许可及自然保护地专项执法。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聚焦巡视督察审计反馈、遥感监测发现、举报曝光反映的自然保护地问题,加强执法检查,严守生态红线。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推动排污单位守法排污。计划10月份开展市级联合指导帮扶。
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执法。坚持全年全过程管理,突出“两会”“两节”“汛期高温”“建党100周年”等重要节点、重要时段,着重针对沿江化工园区及企业风险防控、污染地块整治、核与辐射安全、沿江油库等风险领域,“一废一库一品”,沿江一公里范围内30家化工企业、尚未整改到位的风险隐患问题等深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
川渝联合执法。联合查处川渝毗邻地区涉废气、废水、固危废等突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计划11月份同步在重庆梁平—达州铜钵河流域、荣昌—泸州濑溪河流域以水为重点开展联合执法;在重庆荣昌、大足—四川内江片区、重庆北碚、合川—四川广安片区以大气为重点开展联合执法;在重庆潼南、双桥—四川遂宁片区以固危废为重点开展联合执法。
据介绍, 在内容上,每项检查计划根据要素属性明确了检查范围、检查重点、时间安排和参与部门。在形式上着重自查自纠和督导帮扶,双向发力、双管齐下,确保成效。
同时,《计划》对各区县生态环境部门提出了明确要求。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计划》突出现场检查的制度性、计划性,注重监督帮扶的系统性、统筹性,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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