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融媒体中心 消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包括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有的城市暴发疫情时,对涉疫宠物也采取了无害化处置方式。
我市发生疫情后,曾对涉疫宠物检测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根据省、市专家组意见,为妥善处理涉疫宠物,我市成立了涉疫宠物处置专班,在征得涉疫宠物主人同意后,指派我市畜禽防疫专业人员对涉疫宠物实施了安乐死。
为了尽快完成涉疫场所终末消杀工作,在卡口值班的志愿者杨某配合进行涉疫宠物抓捕。杨某本人在抓捕过程中,个人自行进行了网络直播,后被网友录播并被恶意修改,给广大网友造成了心理上的不适。我市已对杨某进行通报批评教育,不再安排其做志愿服务工作。
感谢广大网友的监督,待到疫情过去,春暖花开,欢迎各位朋友来绥芬河旅游观光,相信绥芬河会给您留下美好的回忆!
特此说明。
绥芬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原标题:关于涉疫宠物处置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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