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出调整。近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确定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显示,2019年度重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441元,下限为不低于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市公积金中心方面表示,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及重庆相关规定,就2019年度重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作出调整。
其中,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2019年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根据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度重庆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441元。缴存基数下限则为不得低于市人社局公布的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据悉,一般每年6-7月份,全国各地可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限额。近期,除了重庆外,深圳、青岛、长春、南昌、乌鲁木齐等多地已发布调整方案,在此之前,上海已在4月1日起执行新调整的公积金缴存规定。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孙琼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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