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了23年的厂房突然被拆迁,老工人徐世华期间没有得到任何工资报酬。5月18日,当事各方再次碰面协商,但仍无结果。
1998年,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信义街6号,被原宜宾市针织厂移交给房产公司,近1000平方米的厂房无人看守,出现吸毒等治安问题,社会闲杂人等随意进出。徐世华,建筑公司下岗工人,受弟弟徐家强委托看守针织厂厂房,从1998年开始至2021年,整整23年。
徐家强告诉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其姐看守居住23年的房子面临拆迁,既没有工资报酬也没有拆迁补偿,“这十分不合理。”
房屋前任业主方翠屏区公房服务中心确认,当年确有委托徐世华看守空房一事,但后任业主方翠屏区文旅公司则否认接收房屋时知晓徐世华看守一事,不愿按徐世华所提方案赔偿。
▲5月15日,徐世华在被拆除的信义街6号。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老太受托看守厂房23年
委托徐世华看守针织厂的,是其弟徐家强,原宜宾市房产公司下属房建公司项目负责人。1998年,针织厂搬离后留下千平方米厂房无人看守。徐家强说,当时居委会跟房产公司反映,“叫我们找人管起来”,因社会治安比较乱,常有吸毒人员和乞丐进入,期间他曾找过两拨人负责管理,但因担心自身安全,即使发工资都不愿意干。
徐家强无奈之下,找到姐姐徐世华,“我没有办法才叫的姐姐。”在当地派出所协助下,其姐姐徐世华与丈夫、儿子儿媳一家四口便在厂房内安顿下来。
徐家强告诉记者,姐姐徐世华是建筑公司的下岗工人,当时没有收入来源,自己掏腰包每个月按500元支付给姐姐,一直持续到2007年。可2005年徐家强也从单位退休,“我给我姐说,我现在也没有钱了,以后没工资发了。”徐世华告诉他算了。期间,徐世华为增加收入,在厂房外摆起了一个烟摊。
“里面水电气什么都没有,后面我出钱自己立户办的。”徐家强表示,厂房内居住条件非常差,根本没有水电,姐姐一家要想住在里面,必须想办法解决,自己多方联系终于为一家人通了水电。因为是木质结构房屋,更无法使用煤气。“说起来都吓人,里面的房子很大,又潮湿,还有蛇,咬死了养的鸡鸭。”徐家强说,遇到涨洪水季节,街道会安排一部分人来厂房暂住,可居民们都不愿意来,临时居住都不愿意。
就这样,徐世华带着一家人,在信义街6号住了23年。丈夫与儿子相继去世,她带着年幼的孙子孙女坚守着。直到两年前,徐世华脑出血,出于安全考虑,徐家强提出不能住在潮湿房子里了,“我说你回家吧,偶尔回厂房去看一下。”
▲信义街6号房屋原址,目前房屋已被拆除。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房子被拆23年付出恐归零
今年4月18日,徐世华回到信义街6号时,发现厂房已开始拆迁,但自己并没有接到任何通知。
上游新闻记者分别与翠屏区文旅公司、翠屏区大观楼街道文星社区、翠屏区公房服务中心联系,求证徐世华反映的情况。
翠屏区文旅公司知情人员介绍,信义街6号是2021年由翠屏区公房服务中心向文旅公司移交。今年4月上旬,大观楼街道在对辖区安全排查中,发现信义街6号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于是要求产权管理人文旅公司对房屋予以拆除,消除安全隐患。
文旅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受访时介绍,对徐世华值守公房等历史情况并不知晓。如果涉及向徐世华支付报酬及相关赔偿补偿等事宜,需要会同公房服务中心及街道、社区等相关各方,在查清核实相关情况后,再依照相关政策规定处理。
文旅公司不知晓徐世华值守的历史情况,那信义街6号房所在的大观楼街道文星社区是否清楚?上游新闻记者曾多次联系宜宾市翠屏区大观楼街道办事处和下辖的文星社区,包括文星社区负责人李某在内的相关工作人员,均明确拒绝了采访。
根据徐家强提供的一份文件显示,2020年12月16日,宜宾市翠屏区大观楼街道办事处曾对补偿方式作出说明,参照《宜宾市翠屏区中心城区直管公房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将政策性奖励和补助合计98994.20元由宜宾市市房司给予看守工人补助。但徐家强向记者表示,自己不接受文旅公司赔偿9万多的方案。
5月16日,徐家强向翠屏区文旅公司负责人提出自己的诉求:拆迁赔偿参照同一时期相邻拆迁标准,或宜宾市拆迁办的规定进行赔偿,最低标准约为234360元。
5月17日,上游新闻记者联系上翠屏区文旅公司资产部部长彭毅。他表示,去年4月,文旅公司接收到徐世华涉及的房产,但公房服务中心当时提交的移交资料里,并没有徐世华看守公房的材料,同时明确否认厂房内有人居住。
“我们接收到这个资产后的半年内,多次确认里面没有住人,我们不清楚她值守的情况。”彭毅表示,文旅公司愿意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可他不认可徐家强提出的20多万元补偿费用,要求徐家强和公房服务中心重新商议,再决定赔付。
徐世华所说的看守厂房23年一事是否属实?经过多番努力,上游新闻记者从翠屏区公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处获得证实:徐志强确实以公职身份委托徐世华看守房屋。
该工作人员介绍,1998年,原针织厂将厂房退还原房产公司后,公司将公房看守职责委托给时任房建司项目负责人徐家强。徐家强最后委托姐姐徐世华看守公房,“徐家强是受公司安排委托徐世华看守公房,属于公司委托的职务行为。”
该工作人员认为,徐世华当年接受委托看守公房,确实没有明确工资报酬等,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承认徐世华接受房产公司委托看守公房的历史事实。”
5月18日上午,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翠屏区文旅公司、公房服务中心、徐家强三方再次就赔偿问题展开沟通。徐志强称,三方沟通结果很不理想,文旅公司不接受此前自己提出按最低标准给予23万余元的补偿,仅表示补偿金可以多加两三千元作为给徐世华的慰问。徐家强认为,“这一说法毫无诚意。”
目前,三方的协商仍在继续,赔偿金额仍未明确。从45岁的青壮年到古稀之年,徐世华看守公房23年没有一分钱工资收入,房屋拆除后她究竟能够得到多少报酬和补偿?她的要求是合理诉求还是无理取闹?上游新闻将予以关注。
上游新闻记者 沈度 实习生 冯欣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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