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陕西西安的小南门四府街一些店铺一夜之间被换了门头,原先红色的门头被统一换成了黑底白字,一些市民吐槽如此搭配像灵堂,换的很影响生意。据商家所言,如此统一改换店招已不是第一次。
该事件在媒体曝光后,四府街上的黑底白字招牌,西安市莲湖区城管部门已进行拆除整改。
店铺招牌是商家“脸面”。通常来讲,商家在最初立足经营时,他们会结合自身经营的商品特点以及地方风俗习惯,融入自己的智慧与思考,争取让消费者们能够过目难忘,用以达到最佳的宣传效果招徕顾客。因此,究竟要设计怎样的店铺招牌,搭配何种元素以及以何种形式面向公众展示,作为商铺的经营者,应当最有发言权。
很显然,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者不进行市场调查,采取“拍脑袋”决策,“一刀切”式的美化市容做法,不但让商户们受不了,也让市民们感到“惊悚”,达到美化城市的效果更无所谈起,可谓吃力不讨好。
首先,生动活泼的店铺招牌,是城市消费中一道靓丽的名片。西安文化底蕴丰厚,漫长的历史文化沉淀的过程中,商业活动早已成为这个沉淀过程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包括古街、古铺以及这些样式不一的个性店招。正是这一张张各色的店铺招牌,彰显商业生机,营造繁华氛围,体现了城市活力,刺激消费。
其次,设计怎样的店铺招牌应当属于私权利范围,完全是商家自己的事,公权力本不应强行介入。对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而对政府,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只要商家的店铺招牌合规,内容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就应当被允许,合规的店铺招牌,城管等单位就无权强行拆除。否则,城管部门的强拆做法有可能涉嫌破坏公私财物。
如今看来,西安市莲湖区城管部门动用公权力统一换店招的行为,在短期内“流产”,不但浪费了大量纳税人钱财,未达到美化城市的效果,反而让商家反感,公众生厌。其为了达到整齐划一的效果丝毫不顾及商业市场基本审美需求的做法,就是典型的“拍脑袋”决策,不调查研究,不征求市场商户意见,一意孤行,最终导致碰壁。其做法让广大市民觉察到,当地城市管理部门的做法,与懒政、惰政无异,最终结果是吃力不讨好。
上游评论 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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