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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酒后殴打珠海六旬环卫工,一审判决出来了!
11-13 07:26:34 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方都市报消息,2018年5月2日,珠海斗门区发生一起多名男子在公共场所追赶、围殴环卫工人的事件,被围观群众拍摄视频并上传至网络曝光,引发社会关注。斗门法院刚刚对外公布,3男分别被判刑,其中打人并醉驾的李某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公共场所围殴六旬环卫工人

5月2日晚,李某甲、王某、李某乙、邓某四人在珠海市斗门区白蕉开发区某烤鱼店吃宵夜。3时许,李某甲离开烤鱼店取车,发现环卫工杜某的手推垃圾车阻挡其通行,于是与其发生口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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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李某乙和邓某闻讯赶到后,四人对环卫工杜某拳打脚踢进行围殴,然后李某甲驾驶白色小汽车搭载其余三人逃离现场。

当该车辆行驶至珠海斗门区白蕉镇某路段时,李某甲等人被派出所民警查获。民警将四人控制后发现李某甲有醉酒驾车嫌疑,随即通知交警到场处理。经对被告人李某甲进行酒精定性定量检验鉴定,其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269.4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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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有自媒体对上述案件进行了报道,社会公众纷纷对四人随意殴打环卫工人的行为进行谴责。

寻衅滋事罪3男均被判刑

5月3日,李某甲被珠海交警支队斗门大队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5月4日,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对李某甲、王某的上述行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对邓某(15岁)处以行政拘留五日,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5月17日,两名成年案犯李某甲和王某被以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追究刑事责任。5月24日,被告人李某乙到六乡派出所进行投案。

5月30日,四名男子的家属向环卫工人杜某赔偿损失2万元,取得了环卫工人杜某的谅解。8月20日,斗门区人民检察院向斗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甲、王某、李某乙结伙随意殴打环卫工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李某甲又违反国家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王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被告人李某乙(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判决书上的“法官寄语”暖人心

“尊老爱幼是我国优良道德传统的精华,是人类敬重自己的表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儿童时代,每个人也都有老的一天。本案中的被害人杜某系年过六旬的环卫工人,在凌晨时间还在清扫街道,我们应该感恩这位环卫工人的付出与贡献,没有他们的努力,就没有我们的美丽珠海。希望被告人重返社会后要关爱老人,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事情做起,从现在做起。”

这是合议庭在判决书上附上的一段“判后寄语”,从法官的视角对被告人提出忠告。法律无情,法官有情。虽然只是一小段寄语,但也让庄严肃穆的审判庭多了几分暖意,更让法律增加了更多的教育意义。

原标题:判得好!3男酒后殴打珠海六旬环卫工,一审判决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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