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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称穿“防滑”足力健鞋摔骨折,起诉厂家和张凯丽虚假宣传
08-17 06:34:30 来源:澎湃新闻

广告视频截屏图

澎湃新闻消息,广告宣称“踩在雨雪、湿滑路面上,一点儿也不打滑”的足力健老人鞋,被指打滑了。

江苏邳州市64岁老人袁玉华称,她在一超市门口下台阶时脚滑摔了一跤,当时脚上穿的正是“足力健”牌老人鞋。

“足力健”号称“着力打造中国专业老人鞋领导品牌”,在多家电视台、网络平台投放的广告宣传中,主打“防滑”设计,宣称“走在冰上我心里也踏实”。

摔跤后的袁玉华右腿骨折,住院一个月后出院,经协商,与足力健品牌商北京孝夕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简称“孝夕阳公司”)签订协议书,厂商“基于人道主义精神”赔偿1.2万元。

在后续治疗中,袁玉华小腿肌肉萎缩,无法正常行走。她继而起诉孝夕阳公司、生产厂家睢县足力健鞋业有限公司(下简称“足力健公司”)及代言人张凯丽。

8月14日,袁玉华的代理律师郭乘希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 她于8月8日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诉讼材料,法院已登记受理,目前尚未通知庭前调解或开庭。郭乘希认为,足力健老人鞋“防滑”广告宣传与实际不符,误导老年人消费者,应判定为虚假广告,厂商应赔偿袁玉华各项费用及惩罚性赔偿共计约16.9万元。

就广告被指涉嫌虚假宣传一事,澎湃新闻先后通过电话、微博私信、邮件等方式,尝试联系足力健公司、孝夕阳公司和张凯丽,截至发稿前,均未获回应。 

医院治疗记录。 受访者供图

老人称穿足力健老人鞋下阶梯时滑倒摔骨折

超市附近的监控在2018年9月19日拍下了袁玉华倒地的瞬间,其中显示,袁玉华两手拎着购买的物品从超市走出来,超市门前有三级台阶,下台阶时,她右脚疑似滑了一下,跌坐在地。

2019年8月13日,袁玉华告诉澎湃新闻,她平时在家里看电视时,某电视台多个频道播出了艺人张凯丽代言的足力健老人鞋广告,被广告中宣传的“走路的时候不怕摔倒,走在冰上我心里也踏实”的“防滑”性能所吸引。

2018年5月,袁玉华在足力健加盟商江苏欢乐买商贸有限公司宏大店,购买了多双不同季节的足力健老人鞋,一双鞋近300元,花费数百元。她说,滑倒那天,她脚上穿着货号为3310的足力健老人鞋。

袁玉华回忆,2018年9月19日,下着小雨,她去江苏邳州运河镇乐辉生活超市文化路店买鸡蛋,准备去探望她姐姐。从超市出来后,门前有台阶,她左脚下了一级台阶,右脚刚踩到另一级台阶,就滑了一下。

据家属提供的监控视频显示,袁玉华右脚刚踩到下一级台阶,能明显看到滑了一下,右脚直接滑到了台阶下方,袁玉华跌坐在了台阶上。袁玉华滑倒后,尝试用手撑着站起来,但没能成功。之后,疑似超市的两名工作人员赶来,搀扶起了袁玉华。

袁玉华的女儿告诉澎湃新闻,事发后,其母次日被送往医院救治。

中铁二局集团第二医院诊断报告显示,袁玉华当年9月20日入院,诊断为右胫骨平台外后缘骨折,右膝前交叉韧带损伤,右膝半月板损伤。

家属称,在医院住院一个多月后,袁玉华出院,他们开始与足力健老人鞋生产厂家睢县足力健鞋业有限公司、北京孝夕阳科技有限公司协商赔偿事宜。

协议书。 受访者供图

厂商“人道”赔偿1.2万后,腿伤一年未愈

袁玉华及其家属称,2018年11月,足力健公司工作人员到其家中调查,看过情况后提出补偿一万多元,并要求他们签署协议,不对外透露此事。

“他们说,如果不同意就一分钱也拿不到。”袁玉华的女儿说,之后,她们接受了足力健公司补偿的1.2万元,并与北京孝夕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了协议。

《协议书》显示,甲方孝夕阳公司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之规定,此类事件应视情况由商场及乙方承担按份责任,非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需承担责任。现甲方基于人道主义精神自愿补偿乙方各项损失共计12000元。”

双方在协议中约定,收到补偿款后,袁玉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孝夕阳公司及与“足力健”相关的任何门店主张任何权利,并承诺并保证不在自媒体或公众场合就该事件发表任何对孝夕阳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的言论等。

让袁玉华没想到的是,原以为摔伤的右腿能慢慢恢复,但事发一年有余,她的右腿迟迟未见好转,反倒出现右小腿肌肉萎缩,不能接地正常行走。家属称,治疗费用已花费近5万元。

“我妈妈才刚六十岁,不能走路的话以后生活都是问题,我们要向法院起诉他们。”袁玉华的女儿说。

8月14日,袁玉华的代理律师郭乘希告诉澎湃新闻,她受当事人委托,于8月8日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诉讼材料,法院已登记受理,袁玉华的具体伤残情况还需进行司法鉴定。

起诉足力健涉嫌虚假宣传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起诉书中,袁玉华请求法院判令孝夕阳公司、足力健公司、张凯丽三被告赔偿医疗费等赔偿金暂计57815.51元(伤残补助金及伤残辅助器具费用待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再计);判令孝夕阳公司、足力健公司承担惩罚性赔偿111789.54元;判令三被告在媒体上向袁玉华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法院诉讼材料收据。

公开资料显示,成立于2015年的孝夕阳公司,是足力健老人鞋商标品牌的持有方;睢县足力健鞋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是足力健老人鞋的生产厂家。

起诉书写道,“足力健老人鞋”是一款由张凯丽代言的老人鞋,睢县足力健鞋业有限公司、北京孝夕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负责生产和销售。该鞋广告宣传称足力健老人鞋具有“走路不易滑”、“老年人的安全鞋”等产品特点,广告宣传称为老年人防滑进行了专门设计。

郭乘希表示,原告袁玉华在家中多次观看了上述电视台播放的广告后,出于防滑方面的安全考虑,才购买了足力健老人鞋。但实际使用中,足力健老人鞋并不具备防滑功能,应当认定张凯丽代言的足力健老人鞋“防滑”“安全”等商品功能和性质的视频广告为虚假广告;被告对袁玉华等老年消费者进行错误引导,才造成袁玉华滑倒骨折的严重后果。

《广告法》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据此,郭乘希认为,足力健公司、孝夕阳公司是“足力健老人鞋”广告的广告主,张凯丽是广告代言人,三被告应当对损害结果承担连带责任。

宣称“走在冰上也踏实”的老人鞋

在孝夕阳公司官网上,足力健老人鞋创始人张京康在视频中说:“我们的使命,就是让每一位老人穿上专业的老人鞋。”其官网的一则消息中介绍,2016年11月3日,足力健老人鞋与“国民妈妈”张凯丽正式签约,张凯丽成为足力健老人鞋品牌代言人。

孝夕阳公司官网发布的视频广告中,张凯丽宣称:“老年人出门,就怕滑倒摔跤,赶紧换上足力健老人鞋,全脚掌防滑系统,出门不怕滑,走路更安全。”视频中还有一些疑似消费者现身讲述自己穿足力健老人鞋的感受,纷纷称赞足力健老人鞋“一点儿都不打滑”。

在网络上公开的多个足力健老人鞋视频广告中,同样有疑似消费者现身为足力健老人鞋讲述穿着体验,称穿上足力健老人鞋“踩在雨雪、湿滑路面上,一点儿也不打滑”、“走起路来稳稳当当,很安全”、“走路的时候不怕摔倒,走在冰上我心里也踏实”等广告语。

8月16日,澎湃新闻就前述视频广告中宣称的其鞋类产品防滑性能是否真实,广告中使用商品的“消费者”是否为真实的消费者等问题,先后致电孝夕阳公司、足力健公司相关负责人,均未获回应,亦未回复采访短信。

澎湃新闻通过微博私信及邮箱,向足力健老人鞋代言人张凯丽发送相关采访问题,截至发稿前,尚未收到回复。

原标题:老人称穿“防滑”足力健鞋摔骨折,起诉厂家和张凯丽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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