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顾人的生命安全
从楼上抛下剪刀、菜刀
高空抛物罪!判刑!
3月16日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黄某高空抛物一案
以高空抛物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据悉
该案是“高空抛物罪”入刑后
江西省首例判决
案件回顾
2020年11月16日
被告人黄某
在租住房内与他人因琐事争吵
对方手持菜刀以自残相要挟
黄某借机抢下菜刀
双方情绪平稳后
趁对方去卫生间之际
将菜刀、剪刀从阳台下窗户抛下
菜刀、剪刀掉至一楼公共道路后被摔断
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虽未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后果,但结合其抛物的高度、抛掷物品的物理属性、掉落的公共区域位置、不特定人员出现的可能性等情节,被告人黄某的行为严重危害了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条规定
高空抛物罪,是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规定的新罪名,该罪名作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温馨提示:
一、要充分认识高空抛物、坠物的危害性及肇事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抛物;
二、请注重言传身教,用模范行为教育自己的小孩从小做文明之人,行文明之举,教育好孩子不要往楼下乱扔杂物;
三、请勿在阳台外沿、户外沿上摆放花盆、拖把等搁置物和悬挂物,经常检查窗户、空调支架等是否牢固,如有松动应及时加固,防止高空坠物;
四、生活垃圾请袋装后,放置在指定的垃圾桶内;
五、请装修业户在施工前做好阳台、窗户的围敝工作,避免施工材料及建筑垃圾坠落造成安全事故。
原标题:高新区法院宣判江西首例高空抛物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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