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消息,4月7日晚间,勐腊县就“事业单位招考现‘野鸡证书’”一事发布的通报称,经调查,“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所及其所属专业人才技能培训中心”属虚假机构,其向邓某颁发的“健美操指导员(二级)专业人才技能证书”不具有真实有效性。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邓某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不予聘用。其他工作正按相关规定程序开展中。
澎湃新闻注意到,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勐腊县人社局”)曾在3月25日的回应中提到,自去年12月接到举报后,曾两次向疑似颁发“野鸡证书”的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所致函求证。该机构提供的相关材料显示,被举报人邓阳于2020年11月10日报名参加健美操指导员培训,并于当年11月18日参加考试并通过。
然而,西双版纳州人社局网站2020年9月11日发布的招聘公告明确写道,招考岗位需要应聘者年龄在18至30周岁,且具有篮球裁判国家二级和健美操指导员国家三级及以上证书和初级中学教师及以上资格证,并于9月23日至27日对考生采用计算机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
这意味着,在报考之初,邓阳尚未获取相关专业证书,甚至连前述“野鸡证书”也没有取得,那么他又是如何通过资格初审的?目前勐腊县相关部门尚未就此问题做出进一步的通报。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原女教师魏楠于2020年10月24日报名参加了该年度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报考岗位为勐腊县职业高级中学体育老师。在经面试后,魏楠以总成绩第二名遗憾出局。
结果公布后,魏楠发现第一名考生邓阳的健美操指导员二级证书疑为“野鸡证书”,其发证机构并非国家体育总局或省市行业协会,而是“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所专业人才技能培训中心”。
此后,魏楠和丈夫雷科向勐腊县纪委监委递交举报信就此进行了多次举报。
2021年1月1日,勐腊县纪委答复称,经鉴定,邓阳的证书为真,不存在以假证应应试。
为获取更充分的证据,1月5日,雷科花2500元网购到了与邓阳几乎一模一样的“专业人才技能证书”。4月7日晚,勐腊县发布的调查通报证实,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所及其所属专业人才技能培训中心”属虚假机构。
邓阳在报名参加笔试时,未获得健美操指导员资质,是否符合初审资质呢?
澎湃新闻注意到,西双版纳州人社局网站2020年9月11日发布的招聘公告明确写道,勐腊县职业高级中学体育老师的岗位需要应聘者年龄在18至30周岁,且具有篮球裁判国家二级和健美操指导员国家三级及以上证书和初级中学教师及以上资格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先上岗后考证”政策执行),并于9月23日至27日之间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
需要注意的是,“先上岗后考证”政策仅针对教师资格证书。2020年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7部门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提出,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原标题:“教师招考现假证”续:笔试后考“野鸡证书”,邓某何以过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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