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热报消息,轨道族注意了!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明确了9类危害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强行上下车、攀爬护栏站台门……今后,乘客一旦出现这些不良行为,个人将面临最高5000元的罚款,还将被记入“不良记录”信息库。
9类危害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拦截列车;
◆强行上下车;
◆擅自进入隧道、轨道或者其他禁入区域;
◆攀爬或者跨越围栏、护栏、护网、站台门等;
◆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和开关装置,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5米范围内停放车辆、乱设摊点等,妨碍乘客通行和救援疏散;
◆在通风口、车站出入口50米范围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和腐蚀性等物品;
◆在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冷却塔周边躺卧、留宿、堆放和晾晒物品;
◆在地面或者高架线路两侧各1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
根据《规定》,7月1日起,乘客一旦出现以上可能危害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运营单位可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该乘客还将被记入“不良记录”信息库,并及时将信用信息纳入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原标题: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新规7月1日施行 扒门、强行上下车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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