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界网消息,夏季阳光十分刺眼,当车辆迎着阳光行驶时,如突然进入光线较暗的路段,驾驶员在视觉上会出现短时间盲区,极易发生事故。近日,在南岸区涂山路一天门路段,就发生了一起因产生视觉盲区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近日,刘先生驾驶一辆红色小型轿车沿涂山路往一天门方向行驶,当行驶至一天门岔路口时,左转时不慎与对向驶来的二轮摩托车相撞,又失控撞上路边一辆停放的三轮车。
南岸交巡警支队弹子石大队接警后赶到现场,发现事故造成三车不同程度受损,摩托车驾驶员头部、腹部、腿部多处外伤。轿车驾驶员刘先生告诉民警,当时阳光比较刺眼,自己完全没注意到对向车道上的树荫下有摩托车过来。
随后,民警调取轿车行车记录仪,发现对向车道确处于阴影盲区,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五十二条第三款“转弯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规定,刘先生驾车转弯时没减速观察,未及时避让直行车引发了事故,故需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记者 秦泽君
原标题:夏日行车 警惕视觉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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