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7月,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督促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可控。但是,少数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有差距,致使安全隐患突出,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根据国家发改委等18个部门《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国家安监总局《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要求,县安委会决定,对今年1—7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庆水利港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院工程集团彭水渝东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汤家湾萤石矿、南充市高坪区谭圆工程机械租赁服务部、河南省驻马店市金宜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五分公司5家企业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中铁二十局二分部实施联合惩戒,现予公开曝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上述6家企业分别录入县发改委公共信息系统和县工商局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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