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抢业务,抢到车子都变形了,才划不着哦!”近日 ,一辆车牌号为渝AH****的网约车在江北城中央公园路口骑上了马路中央水泥路沿上,驾驶员报警求助。
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江北城大队的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只见一辆黑色小轿车卡在水泥路沿上无法动弹。驾驶员夏某称,他当时边开车,边在手机上接单抢业务,没注意观察撞到路沿。现在业务没抢到,还把车撞坏了。
民警对驾驶员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用拖车帮助驾驶员将车辆拖移出来。
驾驶员夏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九十条,处以扣2分,罚款50元的处罚,并赔偿市政设施的维修费用。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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