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可以使用彩妆吗?”“儿童使用化妆品后出现不良反应怎么办?”…… 作为我市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一, 5月25日,由市药监局主办的“5·25爱肤日”宣传咨询活动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两江院区举办,市药监局、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工作人员和儿童医院皮肤科专家现场为家长们答疑解惑。
据了解,在我国,儿童化妆品是指供年龄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其中婴幼儿化妆品专指供年龄在3岁以下(含3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
现在不少小朋友喜欢化妆,比如涂妈妈的口红、腮红等彩妆产品,那么儿童是否适合彩妆呢?对此,重庆市药监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处处长吴颖表示,出于安全和健康考虑,不建议儿童使用彩妆,如果因为演出节目等确实需要化妆,建议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正规产品,化妆前最好在前臂内侧涂抹做个“皮试”,如果没有过敏才能使用,使用后要彻底清洗卸妆。该负责人特别提示,现在网上流行的所谓“儿童彩妆”更接近玩具,不建议儿童使用。
针对家长们关心的儿童化妆品不良反应问题,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专家提示,如儿童在使用化妆品过程中,出现眼睛充血、流泪,或使用后出现皮肤发红、瘙痒、刺痛、出疹、水肿、脱屑、色素异常等,应立即彻底清洗,停止使用,如果症状严重或未缓解,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就医时建议带上化妆品(含包装盒、购买票据等),配合医生填写不良反应报告。
上游新闻记者 黎静 王倩 摄影 胡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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