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就“辛巴燕窝事件”发起的“消费公益民事诉讼”,5月9日在郑州中院开庭在线公开审理。
这是一起备受关注的案子,公众关注的焦点,已经超越了案情本身,关于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是否有权发起这场诉讼,是否有权要求“永久封禁辛巴账号”等,都成为了庭上讨论的核心问题。
赔过了还要赔给谁?
“辛巴燕窝事件”发生在2020年10月,因为有消费者质疑燕窝“水状”,辛选集团于当年11月27日启动了 “退一赔三”的先行赔付方案。
2020年12月23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辛巴燕窝”事件调查处理情况时,明确了在本事件中各方的责任,认定涉案商品的销售主体是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6月30日,广州仲裁委裁定:2020年12月16日以前辛选方面已经支付的退赔货款中,30355459元应由品牌方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承担。首要责任人、品牌方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早已于2021年1月被吊销,辛选方面还是采取了兜底性赔付举措。
至2022年1月14日,辛选公司已向与此事件有关的消费者赔付人民币共计41439216元,辛选公司表示,目前能够联系到的、且符合退赔条件的消费者,均已获得赔付。部分消费者尚未获得退赔的原因,在于本次事件中所有消费者均是与商家天猫店铺建立的订单成交关系,不论是辛巴还是快手,均不掌握消费者相关联络信息。
辛选方面的辩护律师表示,“他们多次找原告要未赔付消费者的名单,但河南省消协未能提供未赔付的消费者的任何联系方式,而此前辛选方面该赔的已经赔了,甚至是代赔了,那这个‘公益诉讼’发起的理由是什么? ”
算不算公益诉讼?
今年1月,河南省消协曾针对本案举行诉讼情况新闻通报会,称该案是河南省第一例“由消费者协会组织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被告之一的广州和翊公司的辩护律师表示,2021年起施行的《最高法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对经营者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具有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适用该解释。
此案争议,主要集中在是否存在“不特定消费者”。
广州和翊公司的辩护律师表示,受到损失的消费者实际上通过调取交易记录的方式已经得到确定,涉案金额明确,属于消费者众多但特定的情形,不像诸如虚假广告等造成的侵害消费者人数及损失等不明确,所以本案不适用于公益诉讼。
消协要求封号妥否?
除了请求判令“退一赔三”高达79714156元的退赔金额之外,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在于河南省消协请求法院判令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永久封停辛有志以及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设的直播间账号。
辛选方面的律师表示,“辛巴燕窝事件”虽然打着辛巴的标签,但并非辛有志本人带货,作为涉事直播间的开办者,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10月25日,安排主播“时大漂亮”在直播间推广商品“茗挚碗装风味即食燕窝”。
永久封禁辛巴及其旗下公司开设的所有直播间账号,这是否显得太情绪化?河南省消协在起诉书中称: “辛有志作为快手平台的头部主播,拥有大量粉丝和巨大影响力,也是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退赔责任。”
辛选方面的律师表示:辛巴一直致力于公益事业,回报社会,并非劣迹、失德艺人,不具有永久封停直播账号的条件。
河南省消协请求法院判令永久封禁账号是否超出此次公益民事诉讼的范畴,有待于法院的认定,庭审结束时,各方表示愿意在法庭主持下调解。
上游新闻记者 涂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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