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从财政部官网了解到,日前,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维护经济稳定。
两部门通知指出,因非洲猪瘟疫情强制扑杀生猪的补助工作,继续按《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同时,进一步完善补助经费发放方式,由现行按年度结算调整为每半年结算发放一次,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下达后,县市要加快补助资金拨付进度,三个月内将补助资金给付到位,切实减轻养殖场(户)垫资压力。
通知还要求完善种猪场、规模猪场临时贷款贴息政策,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30号)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并在延长期限内,适当扩大贴息范围,将符合农办计财〔2019〕30号文件规定的种猪场、规模猪场用于新建、改扩建猪场的建设资金纳入支持范围,缓解养猪企业流动和建设资金压力,稳定生猪产能。
根据通知,2019年中央财政适当增加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规模,调动地方尽快将增产潜力转化为实际生产能力。奖励资金用途按《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实施,重点支持生猪生产发展、动物疫病防控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通知还明确,暂时提高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将能繁母猪保额从1000-1200元增加至1500元、育肥猪保额从500-600元增加至800元。
在支持实施生猪良种补贴等政策方面,2019年支持生猪养殖大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调结构对购买使用良种猪精液进行补贴,推广人工授精技术。补贴对象为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场(户),补贴标准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额不超过40元。同时,各地要立足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畜牧大县生猪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建设等。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孙琼英 实习生 龙训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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