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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评论:要杜绝统计数据造假,首要问责当地党政一把手
07-21 15:37:06 来源:上游新闻

近日,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山西省朔州市应县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责任追究情况的通报》显示,目前对该案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已基本完成,对该案件中17名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进行了处分处理,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7人(详见上游新闻《全国首例:因数据造假,山西应县县委书记、县长、两副县长同时被处分》)。

而此前,至少已有9地出现统计数据造假,包括天津滨海新区、辽宁铁岭、青海海东、山东潍坊等,既包括GDP增速较慢的城市,也包括GDP增速较快的城市。

因数据造假,县委书记、县长、2名副县长同时被处分,尤其是时任应县县委书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这种处罚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广,以前确实不多见,一定程度上具有示范警醒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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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发布的通报。官网截图

众所周知,把脉国情社情民情,为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提供重要依据和参考,统计工作素来被誉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风向标。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在扭曲政绩观、落后法治观的指导下,通过非法行政干预给统计数据“注水”“抹油”。更有甚者,设立虚高指标倒逼各级基层组织层层加码,甚至直接向企业下达数据造假任务。

统计数据的造假,不仅易让国家决策形成误判,使其对策失准,而且会直接影响到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降低市县政府的可用财力和民生保障能力,危及可持续发展,而且不可避免地会透支党和政府公信力。

正因为如此,应继续加大统计数据造假的追责力度,对数据造假的人及单位要严厉追责。国家统计局指出,严格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举措。

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需要严密的制度、严格的督察、严肃的问责作支撑。严格执行《统计法》,对数据造假行为实行“零容忍”,依法从重惩治,尤其要重视对当地党政一把手的问责查处。

无庸讳言,各地统计数据造假,或多或少都与当地的政绩取向直接相关。谁需要用统计数据来昭示政绩?谁会无视法律给统计部门施加造假压力?实践证明,直接问责、严肃严处党政一把手,对于遏制统计数据造假,往往是最有效最有震摄力的手段。毕竟,谁从数据造假中受益最大,谁就应该承担首问之责。

对统计造假问题,要倒追责任、上查一级,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既追究党纪责任,也追究法律责任。惟有如此,方能为统计工作排除“政绩干扰”,让《统计法》受人敬畏。

针对统计违法行为处罚偏轻的情况,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透露,《统计法》修改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不过,即便是立法进一步完善,如何被不打折扣地执行,依然至关重要。

上游新闻 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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