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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被解聘物业公司拒不退场败诉 法院强制执行威慑下“主动撤离”
2022-05-01 12:28:30 来源:上游新闻

据微信公众号“郴州苏仙法院”4月30日消息,4月29日下午,在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政法委的协调调度和苏仙区法院强制执行威慑下,被执行人郴州市苏仙区城建御溪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御溪湖畔物业”) 在执行通知书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天主动履行生效判决,及时退出御溪湖畔小区,并依据生效判决移交物业用房。

5月1日,御溪湖畔业委会副主任何海滨告诉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目前,新老物业已基本完成交接。

▲4月29日,湖南郴州,御溪湖畔小区业委会主任与新物业公司对交付财产进行确认。图片来源/“郴州苏仙法院”公众号

据上游新闻此前刊发的《物业公司经理带人深夜猛踹业委会主任家门,两人被行政拘留》报道显示,因催收物业费问题,深夜猛踹御溪湖畔小区业委会主任蒋女士家门的物业经理曹某义、保安陈某云,因涉嫌寻衅滋事被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郴州苏仙法院”消息称,由于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怨声载道,物业公司仍不整改,2020年,该小区业委会经过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终止该物业公司合同,更换新物业公司。然而,物业公司以业主拖欠物业费等理由拒绝退场。为此,御溪湖畔小区业委会诉至法院。经过一审、二审,2022年初,法院最终判决御溪湖畔小区物业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退出小区,同时向业委会移交御溪湖畔小区物业用房、公共设施设备及以上设施设备的钥匙、密码。判决生效后,业主们仍没有等来物业公司退场的消息,无奈,该小区业委会向苏仙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交付现场。图片来源/“郴州苏仙法院”公众号

上述消息还提到,合同终止后,物业公司强势霸占拒不退出,引发业主上网发帖痛斥,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矛盾日益尖锐,群众对此事高度关注。在苏仙区委政法委的协调调度下,苏仙区法院及时立案,依法给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执行调度会,研究制定执行方案,并多次与物业公司负责人沟通,尽可能说服物业公司主动履行。基于前期多次的沟通协调工作,在执行通知书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天,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主动联系苏仙区法院法官,表示愿意主动履行生效判决。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物业公司自行撤出了御溪湖畔小区,新旧物业公司也顺利完成了交接。

▲执行交付现场。图片来源/“郴州苏仙法院”公众号

5月1日,御溪湖畔业委会副主任何海滨告诉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目前,新老物业已基本完成交接,“老物业基本上是破坏性交接,监控被恢复出厂设置,水泵房还是找开锁公司打开的,垃圾桶里的垃圾倒出来后,把垃圾桶都带走了”。

上游新闻记者 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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