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大货车安上一副隐形的监视器,让疲劳驾驶“无处遁形”。9月12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三支队获悉,该支队启用货运车辆连续驾驶时长查询系统,精准查处疲劳驾驶。
据悉,这一查处方式在重庆高速路网还是首次启用。自今年8月份投用以来,渝东南片区高速执法部门已通过该系统查获疲劳驾驶违法行为20起。
“隐形杀手”易遁形
你知道吗?疲劳是安全驾车的重要隐形杀手。疲劳后继续驾驶车辆,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前期,高速执法部门对2000名货运车辆驾驶员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显示,长途货运车辆驾驶员由于其工作的特殊性,往往会因为多拉快跑而出现疲劳驾驶的情况。
疲劳驾驶+高速行驶+大货车,事故造成的危害可想而知,这一现象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是一个潜在隐患。
G65包茂高速公路是连接内陆与沿海的一条重要省际物流大通道,长途运输车辆较多。这是一条典型的长射线路段,很多入渝货运车辆都经过了几百甚至上千公里的长途驾驶。
执法人员介绍,在前期的现场执法监管过程中,他们缺乏有效手段对长途货运车辆驾驶员是否疲劳进行证据固定,只能通过路面监控、当事人陈述等方式进行调查,时效性与准确性都不高。
“互联网+”、“大数据”安上“监视器”
随着“互联网+”时代到来,传统管理模式已不再适应新的社会发展要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要想继续发展,就必须走信息化、智能化的管理模式。
重庆高速执法部门聚焦互联网大数据,在对涉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的查处方面取得了突破:启用货运车辆连续驾驶时长查询系统,精准查处疲劳驾驶。
具体而言,在日常执法检查工作中,如果执法人员怀疑该车驾驶员涉嫌疲劳驾驶,可以依托运输主管部门要求12吨以上重型货运汽车装载的GPS运行动态和数据。
通过对这些“大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对该车连续驾驶时长和运行轨迹进行精准查询,从而初步确认驾驶员是否疲劳驾驶,然后通过对当事人的调查询问等方式,最终认定驾驶员的疲劳驾驶违法行为。
自今年8月份投用以来,渝东南片区高速执法部门通过该系统共查获疲劳驾驶违法行为20起,有效地震慑了长途行车疲劳驾驶行为,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因疲劳驾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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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劳驾驶违法行为违反了两条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7.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据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疲劳驾驶将被罚款100元,记6分。
特别提醒:驶员连续驾驶4小时,停车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长途驾驶途时,可以在车内配备必要的风油精、清凉油等提神醒脑药品,如果感觉疲劳,可进入服务区停车休息,洗洗脸、吹吹风,适当活动身体。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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