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车辆和驾驶员赵先生
今天(27日),赵先生的血检结果出来了,为142mg/100ml,确定为醉酒驾驶,将被追究刑事责任。8天前,他醉酒驾驶机动车在北滨路马路中间睡着,被江北交巡警查获。
19日清晨7点过,周一的早高峰即将到来,但有群众报警称在北滨路嘉华大桥匝道路段,一辆白色宝马车停在马路中间,驾驶员昏睡不醒,怀疑其发病,江北交巡警渝澳大队立即到现场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白色宝马轿车停在北滨路嘉华大桥匝道段,该路段有三个车道,该车停在马路中间第二个车道内。民警上前查看,发现驾驶位车窗处于打开状态,驾驶位上有一名男性,大约三四十岁,车后排有一名女性,大约二三十岁。两人均在昏睡,民警不确定驾驶员是否发病或有其他情况。民警上前拍打该男子肩膀,尝试唤醒该男子,多次尝试后,该男子终于醒来,民警询问该男子是否有突发疾病,该男子称没有,民警闻到该男子说话有浓烈酒气,怀疑其酒后驾驶机动车。
△事发当时,赵先生和后排的女子均在车内昏睡
民警将男司机赵先生及同行女子带回接受调查,其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93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询问过程中,赵先生心存侥幸,认为民警没有直接证据,矢口否认自己酒后驾车,称自己喝“断片儿了”,不知道是谁开的车,企图蒙混过关。同行女子亦称喝醉了酒,不知道谁开的车。
两人都说不是自己开的车,那轿车是谁开到路中央的呢?
民警随即对前一晚沿线监控进行了全面查阅,随即查明,赵先生18日晚与该女子饮酒,直至19日凌晨。凌晨5点过,二人共同返回女子在兴竹路附近住处。上楼后,女子发现没带钥匙,双方下楼,由赵先生驾车从兴竹路出发往北滨路方向去拿钥匙,在行驶至北滨路嘉华大桥引桥匝道路段时,赵先生酒劲儿发作,无法继续驾车。停车之后,二人均在车上睡着,直至被交巡警查获。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赵先生哑口无言。
《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明确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谭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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