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刚过,物流高峰到来,眼见有利可图,一些跟快递运输相关的违法行为也暴露了出来。11月12日,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四大队执法人员,在包茂高速公路酉阳服务区检查开展安全检查时,就查获一起货运车驾驶员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
服务区前换座位,聪明反被聪明误
据现场执法人员介绍,涉事车辆是一辆豫P籍拖挂车。在进入酉阳服务区前,也许是因为看到有检查,驾驶员便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入口处停驶“换人”。
这一幕被执法人员逮了个正着,遂不动声色,将车辆指挥进服务区安全停靠。随后,执法人员上前依法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此时,已经换到驾驶位置的孙某默默地掏出证件,另一人(原来的驾驶人)则躲进了驾驶位后方的“床铺”上。
执法人员要求两人出示证件,并告知:换座位驾驶,以及此前到底是谁在开车,这些都可以通过监控证实。
硬核行贿行不通,被罚款500元计12分
孙某确实拥有A2驾驶资质,但是另外一人却一直躲闪。这时,孙某把一沓钱硬塞进检查的执法人员裤兜里,意思是“求放过”。
执法人员当即将行贿的钱归还驾驶员孙某,并对其进行严肃批评:如继续通过非正当手段逃避,且不出示证件,将按涉嫌无证驾驶对其进行移交公安机关予以拘留。
无奈,身在后排的张某只得出示B2驾驶证件,很显然,张某的驾驶证表明,其准驾车型与这辆豫P籍大货车并不相符。孙某称,因“双十一”导致请人难,所以才叫持有B2驾驶证的亲戚张某来帮忙。
最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张某被处以500元罚款,计12分的行政处罚。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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