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市的韩某,因其14岁的儿子小韩患有抑郁症,“行为异常”,通过朋友联系了江湖术士陈某来家里治疗。陈某称小韩“鬼神附体”,要做法事精神驱鬼驱邪。陈某前后两次为小陈“施法”,第二次为小陈灌下液体时,导致小陈死亡。
一审法院最终判陈某3年有期徒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时,驳回了陈某的上诉,维持了原判。根据刑法第三百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利用封建迷信导致严重后果,可以判7年以上乃至无期徒刑,陈某只获刑3年,已经算是“轻判”。
法院认定陈某的“施法”和小韩有因果关系,判3年有期徒刑,很有可能考虑到陈某是小韩父亲请来的。这是一起本可避免的悲剧,更可悲的是,它是由孩子的监护人参与实施的,而且是以“爱”的名义。
现代社会,抑郁症已经是一种常见疾病。笔者认识的朋友之中,就有好几位正在治疗或者已经康复的抑郁症患者,而有抑郁症症状的就更多。事实上,每个人都可能在人生某个阶段感到抑郁乃至患上抑郁症,这就如同发烧感冒一样。
人们有时候甚至会拿抑郁症来调侃自己,向往“上海宛平南路600号”也经常出现在各种网络段子中,这个地方正是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所在地。这种调侃,其实有一个好处,它在不知不觉间把“精神病”祛魅了。不管是抑郁症还是其他精神疾病,都只是疾病的一种而已,患病就需要科学地对待和相应的治疗。
很可惜,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平等对待抑郁症患者。在很多县城或者乡村,抑郁症要么被漠视,患者被称为“心情不好”“内向”“不开心”,“你生活这么好,为什么还会抑郁?”“抑郁是日子太好了,多吃苦就好了”,这样的认识往往会贻误最佳治疗时机。
更可怕的是对精神疾病的妖魔化,“精神病”一词,经常越过科学范畴,作为一种“生活词汇”,具有一定的侮辱性。更严重的指控,可能是“疯子”——这是道德指控,也是人格贬低,会增加患者的心理负担,也是很多悲剧的起源。
韩某的认识,就很有代表性。他发现儿子“行为异常”,不是带他到正规医疗机构去做治疗,而是询问朋友,而他这位朋友也和他认知相同,认为这种“异常”是奇怪的疾病,是鬼神附体,他又去找了一位江湖术士过来——到这里,悲剧已经注定,只不过是伤害的大小而已。
有这样认识的人并不在少数。事实上,自现代医学普及以来,不但是精神疾病,就连发热头痛也有可能被认为是“中邪”。我们必须承认这样的事实,在广大乡村乃至县城等基层区域,包括抑郁症在内的精神疾病,还存在被视为是“不正常的”的情况,这也是江湖术士能够大行其道的原因。从长远来看,基层医疗部门可以更多开展面向公共的卫生知识普及,让更多人认识到抑郁症并不可怕,早发现早治疗,才能在更大范围避免类似新闻中的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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