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发布《关于在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外汇创新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支持重庆自贸区建设。
《通知》提出,将在重庆自贸区内开展7项外汇创新业务:
一是试点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
二是放宽境内直接投资登记手续办理属地限制;
三是允许非投资性外资企业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或结汇资金用于境内股权投资;
四是允许企业调整借用外债管理模式;
五是放宽企业跨境融资币种匹配要求;
六是向银行下放外债注销登记业务权限;
七是放宽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准入要求。
近年来,重庆外汇管理部依托自贸区开放平台,推动了一系列跨境结算及投融资便利化创新试点。其中,陆上贸易结算方式创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线上结算创新等为全国首创,并已在全国自贸区复制推广。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郭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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