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晚间,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梅学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指定,通辽市扎鲁特旗纪委监委正在对其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注意到,梅学军是由异地纪委监委审查调查,这种落马官员审查调查模式并不多见。此外,他与去年10月落马的内蒙古公安厅原副厅长孟建伟有过工作交集。
▲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梅学军被查消息。网页截图
在包头市中级法院工作超30年
上游新闻记者梳理官方发布的个人简历发现,今年61岁的梅学军出生于内蒙古固阳县,18岁便参加工作,2018年3月退休,退休1年后被查。
梅学军的工作经历显示,其仕途前12年在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度过,先后在土产公司、计划委员会工作;1981年,进入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法院工作,先后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
梅学军在土默特右旗法院做了5年审判员后,进入包头市中级人民院,随后31年的仕途生涯都在此度过。他从书记员做起,先后任副科级助审员、科级助审员、技术鉴定处副处长、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2006年升任至副院长。
上游新闻记者发现,在某贴吧里,早在2011年就有举报梅学军违法违纪的内容。
▲梅学军
由异地纪委监委审查调查
据内蒙古纪委监委通报,经指定,通辽市扎鲁特旗纪委监委正在对梅学军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也就说,梅学军是由异地纪委监委审查调查。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落马”官员由异地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的情形,并不多见。2018年4月,安徽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江西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李贻煌涉嫌严重职务犯罪,经国家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安徽省监委监察调查。包括央视在内的多家媒体纷纷以《首例“指定异地监察”引关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意味着什么》《“指定异地监察”这一措施首次进入公众视野》为题予以重点关注。
据了解,2018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其中第十七条规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将其所管辖的监察事项指定下级监察机关管辖,也可以将下级监察机关有管辖权的监察事项指定给其他监察机关管辖。这正是“指定异地监察”的法律依据。
上游新闻记者还发现,梅学军还与去年10月落马的内蒙古公安厅原副厅长孟建伟有过工作交集:2009年2月23日上午,包头市中级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时任包头市市委原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孟建伟出席会议。梅学军等人就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司法政务等工作分别作了具体安排和部署。
▲江西省原副省长李贻煌落马,由安徽省监委监察调查,被央视称为国内首例“指定异地监察”。网页截图
至少7名落马官员与包头有关联
上游新闻记者梳理发现,包括梅学军在内,十八大以来,至少7名落马官员与包头有关联。
除梅学军外,落马官员还包括包头市委原书记莫建成(后任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原组长、财政部原党组成员莫建成),包头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孟建伟(后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此外,包头团市委原书记文民(后任内蒙古自治区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主任),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邢云,包头市原妇联主席、党组书记陶淑菊(后任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包头市原副市长路智等也先后落马被查。
上游新闻见习记者 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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