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消息,1月14日晚间,长生生物发布公告称,2019年1月14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决定》。
决定书称:2018年10月16日,公司主要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违法违规生产疫苗,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处罚没91亿元等行政处罚。上述违法行为危害公众健康安全,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触及了深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3.2.6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于1月15日继续停牌一天,于1月16日起开始复牌,自复牌之日起,深交所将继续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本次复牌后退市风险警示期为三十个交易日。后续,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暂停上市期间为六个月。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公司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
原标题:长生生物:收到深交所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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