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消息,历经4年多审理,2019年8月12日,清华海归博士孙夕庆终于拿到了潍坊市高新区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
潍坊高新区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受访者供图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03年,孙夕庆动员7名海外博士回国,并到潍坊创立中微光电子(潍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中微”),孙夕庆担任董事长兼总裁。但他没有想到,自己多年之后会因为这家企业而陷囹圄。
潍坊中微成立后,曾一度发展很好,成为全球LED灯具市场上发货量最大的制造商之一,是当地的明星企业。
2014年7月底,潍坊中微发生董事会纠纷,之后孙夕庆被免去董事长和总裁的职务。一个多月后,公司一名董事向公安机关举报孙夕庆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很快,孙夕庆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015年11月,孙夕庆被当地检方提起公诉,被指控的罪名为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和职务侵占罪。法庭上,孙夕庆坚称自己无罪,同时认为自己是遭到公司董事的构陷。
此案经过一审判决,之后发回重审。庭审笔录显示,这个案件4年来经历114次庭审。参与庭审的三名律师都表示,一个案子经历如此多次庭审,在其执业生涯中“史无前例”。
孙夕庆。 澎湃新闻记者 王选辉 资料图
2019年5月9日,潍坊市高新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刑事裁定书。裁定书显示,当天,开发区检察院以证据发生变化为由,向法院申请撤回对被告单位潍坊中微、被告人孙夕庆,及该案另一被告人乐成文的起诉。
虽然检察院撤诉,但未获无罪判决的孙夕庆不服。2019年5月15日,他与另一被告人乐成文向潍坊市中院提交上诉申请。2个月后,潍坊市中院驳回了两人的请求,决定维持原裁定。
孙夕庆向澎湃新闻介绍,2019年8月12日下午3点半左右,潍坊市高新区检察院检察官向其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
决定书中称:“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潍坊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决定对孙夕庆不起诉。”
北京天斗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宏刚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这种情形在法律上属于存疑不起诉,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证据,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因此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之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立即释放。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这种因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案件,属于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不起诉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国家应当给予赔偿。
“拿到不起诉决定书那一刻,心里还是挺平静的,也可以说是麻木了。”孙夕庆说,从2015年2月被羁押,到现在已经4年半,身心俱疲,原有的事业也都毁了,“社会各界的支持才能让我走到今天,等到这个结果,由衷的感谢。”
孙夕庆表示,将会在近期向相关部门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原标题:清华海归博士创业被举报涉罪,经114次庭审检方决定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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