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此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市将对民办学校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今(17)日,重庆市教委公布了《重庆市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明确我市的民办学校将在2022年9月1日前按是否营利完成登记。对于备受关注的义务教育营利性民办学校,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重庆市目前没有一所营利性的民办中小学校。
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根据《细则》,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根据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依法依规自主选择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或者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但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营利性民办学校可申请变更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不得申请变更为营利性民办学校。以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应设立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设立审批上,民办学校的设立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其中,设立实施本科及以上层次教育的民办高等学校,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实施高中阶段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实施义务阶段教育、学前教育的民办学校以及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由区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民办学校的设置,按照国家或者重庆市有关设置标准执行,未出台设置标准的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标准执行。
民办学校名称不得冠以 “中国”“中华”等
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凭许可证依法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法人登记。
如何分类登记?根据《细则》,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依法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为事业单位,符合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到市民政部门登记。 经市、区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市、区县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符合有关规定的,依法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符合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到市、区县民政部门登记。
民办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体现学校的地域、办学层次和类别,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含有可能引发歧义的文字或者含有可能误导公众的其他法人名称。未取得办学许可或者授权的社会组织,不得在名称中使用 “大学”“学院”“中学”“小学”“幼儿园”“学校”等字样. 民办学校的名称应当规范,不得冠以 “中国” “中华” “全 国”“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中社会服务机构的名称,应当符合民政部的有关规定。
营利性民办学校应当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 者股份有限公司,其名称应当符合公司登记管理和教育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民办学校每年需通过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年度检查,并依法向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年检或者年度报告。
现有民办学校2022年9月1日前完成登记
现有民办学校如何登记?《细则》明确,现有民办学校应在2022年9月1日之前选择登记为营利性或者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在2021年9月1日前未完成选择登记的,学校的举办者在2021年12月31日前应当向主管部门提交关于学校办学属性选择的书面材料;2022年9月1日前仍未完成选择登记的,按原法人属性确定。
2016年11月7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设立的民办学校 (不含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培训机构),只能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现有民办学校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或者是现有民办学校选择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学校的,都要进行清算后,明确学校从批准设立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举办者投入形成的资产、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自身办学积累形成的资产等,依法依规修改学校章程,继续办学,履行新的登记手续。
重庆没有一所营利性民办中小学
目前我市一些收费较高的民办中小学校属于营利性吗?对于备受关注的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市教委民办教育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不仅是义务教育阶段,整个重庆目前没有一所营利性的民办中小学。
他说,区分是否属于营利性的民办学校,要看举办者是否获得收益,这是最显著的特征。
营利性的学校,举办者投入资金举办了学校,进行市场运作,按照公司法的有关法律法规,举办者可以获得相关收益。
而非营利的学校也可以收费,这就是现有的一些民办中小学校也在收费,只是所获得的营利只能用于学校办学,比如改善办学环境等,举办者不能获得收益,只能作为学校的法人财产,举办者不能将钱拿走,举办方投入的钱属于捐资办学,只能作为公益事业。
上游新闻记者 秦健 实习生 代宏哲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