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0)日,重庆市检察院发布消息,近日,重庆市石柱县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隆某某、刘某、马某某、马某和陈某等5人批准逮捕。
经审查,2016年以来,隆某某、刘某等5人在谭某某、文某某的安排指使下,采用滋扰、纠缠、跟随和看守等方式向冉某某、范某某等10余名被害人催收高利贷,干扰破坏他人正常工作、生活,扰乱社会秩序,并逐渐形成了非法强索高利贷的恶势力犯罪团伙,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中,在对冉某某催收高利贷时,犯罪嫌疑人将冉某某控制并扣留于其家中,直到冉某某通过绳索从8楼吊至邻居家中逃离,时间长达30多个小时。在发现冉某某逃离后,嫌疑人对冉某某的家进行了打砸。
受理该案后,石柱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长亲自领办该案。案件审查过程中,承办人还发现犯罪嫌疑人谭某某、文某某等人涉嫌其他犯罪,及时建议公安机关加大侦查力度,深挖彻查该涉恶团伙的全部犯罪事实,并派专人跟踪引导侦查取证。
近日,该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隆某某、刘某、马某某、马某和陈某等5人批准逮捕。此前,犯罪嫌疑人谭某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文某某已到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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