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时间上减少三分之二,提交的材料不到原来的三分之一,企业只需跑一次,便可完成注销手续。
22日,沙坪坝区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1月18日起,沙坪坝区开始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试行简易注销后企业不用再花钱登公告
改革前后企业注销有些什么区别呢?
相关负责人说,改革前,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企业要先成立清算组到登记部门备案,然后在市级报刊上公示45天,同时到税务、社保等相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进行清算,最后提交清税证明、清算报告,股东会决议,刊登公告的报纸等材料办理正式注销登记。
完成这样的过程,对企业来说时间耗费3个月甚至更长,提交的材料多达几十种(其中工商12种),另外每户公司还得花费300元人民币(注销公告费)在市级报刊上登报公告。由于普通注销程序繁琐周期长还有费用,影响了企业的有序退出,导致大量僵尸企业、空壳企业的存在。
改革后,企业办理简易注销只需提交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发起人)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4种材料,由登记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上免费发布注销公告,并在公告期满20个自然日后无异议的情况下直接核准登记。在时间上减少三分之二,提交的材料不到原来的三分之一。
企业只需跑一次,便可完成注销手续。
进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不能简易注销
相关负责人说,此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主要针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及其以上市场主体的分支机构。
对于经登记机关审查存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等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待异常状态消失后,允许企业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对于承诺书文字、形式填写不规范的企业,在企业补正后予以受理。
上游新闻记者 李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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