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等等看,听说就快施行新政策了,过段时间报废还能多卖一些。”家住南岸区铜元局的韩庆云,有一辆开了8、9年的面包车,论车况已届报废。随着新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6月1日起施行,不少像韩先生这样的车主都在考虑,是不是过段时间再去报废,以获得更多收益。
现状:1吨1千块,机动车报废“论斤卖”
“现在不管乘用车还是商用车,也不管是啥品牌,报废时都按吨位计价。”5月9日,重庆市报废汽车回收处理利用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他们在回收报废车辆时,都是按车辆总质量计价,目前行情通常在1000元/吨左右,对一般家用车而言,通常一两千元而已。
该负责人解释,之所以“论斤卖”,是因为报废车辆以钢铁为主要材质,在现行报废管理办法背景下,除了回钢铁厂作为金属冶炼的原材料,其余残值利用率总体上仍是偏低。
“但如果是事故车这类车况总体上较好的,会根据车辆零部件的可利用情况,在价格上有所浮动。”上述负责人表示,一些车辆并非因车况和年限、里程等因素导致报废,其部分零部件往往还较新且可利用,这类车在“论斤卖”的前提下则会上浮,一台车甚至可上浮数千元。
新规:“五大总成”可再制造循环利用
记者了解到,韩庆云所谓“新的政策”,是今年6月1日将施行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与施行了18年的旧办法最大不同在于,新规对“五大总成”(指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和车架)的有关规定。
众所周知,报废机动车必须按规定予以拆解,下月起,报废车“五大总成”将迎来新“命运”——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
这一规定也意味着,“五大总成”将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发挥各自的作用,告别以往一律按照废旧钢铁“论斤卖”或统统拉回冶炼的处理方式。
新规还对报废车“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作出规定:符合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能够继续使用的,可以出售,但应当标明“报废机动车回用件”。
去向:或在配件和修理市场广泛应用
随着新规的即将施行,经过再制造的报废车“五大总成”和其余零部件将主要在哪些场景得以“重生”呢?
“在安全合规可利用的前提下,将主要应用在3类场景。”在重庆市报废汽车回收处理利用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看来,这些经过再制造后可以继续使用的“五大总成”和其他汽车零部件,将主要流向汽车配件市场、汽车维修机构和个体使用群体。
该负责人认为,上述部件的循环利用可谓好处多多。
首先,汽车的残值率上升了,每台车将根据实际情况计价,而非以往那种“论斤卖”;其次,再制造的部件进入二手配件或修理市场后,至少可降低一半的维修材料费;再者,循环利用对环境保护也将发挥积极作用。
“目前,我们正针对新规制定相应办法,也在积极与有资质的、具备再制造能力的企业对接。”重庆市报废汽车回收处理利用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透露。
影响:有助于机动车报废实现良性循环
记者从重庆本地几家从事机动车报废回收的企业得知,按照目前“论斤卖”的回收方式,机动车回收扣除场地、人工等运营成本后,基本是“不挣钱”的。
另一方面,由于主动报废所得至多不过2-3千元,很多车主嫌麻烦,甚至由于报废所得还抵不过所欠停车费等费用,而直接放弃报废导致车辆成为“僵尸车”。
与此同时,由于以往对“五大总成”没有明确作出再制造循环利用的规定,一些小作坊私自卸载上述部件并加以利用的做法,也会导致安全隐患存在。
“新规除了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还将促进机动车报废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实现良性循环局面。”重庆社会科学院公共政策研究部研究员黄意武认为,新规立足循环经济、绿色发展,对机动车“五大总成”的可再生利用性作出规范和规定,是可持续发展观的一种体现,同时交由具备资质的规范企业运作,也实现安全规范可控的目标。
另一方面,随着机动车残值提升,报废车主、回收机构、再生企业都能从报废车中获取更多利益的时候,就能对车主主动申请报废产生积极带动作用,进而促进整个行业的规范有序发展,使其形成良性循环局面。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刘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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