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正巴渝消息,“陈清怀同志本应好好为群众服务,却谋私利,伸惯了手、吃溜了口,受到纪律处分是必然的。”近日,在涪陵区焦石镇向阳村党员大会上,向阳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陈清怀违纪违规问题被作为“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反面教材予以剖析。
2018年7月,焦石镇纪委收到关于陈清怀连续多年拖欠群众公益林补偿款不予发放并将该款项据为己有的举报后,随即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事实真相很快浮出水面。
从2011年开始,陈清怀受镇林业站委托负责该村农户当年度的公益林补偿款编报、分发等事宜。由于当时还未实行补偿款打卡到户,陈清怀就自作主张把自己的账户报给了林业站。
看着到账的15000余元补偿款,陈清怀“点兵点将”选了几个平时跟自己关系比较好的农户发放了6720元补偿款,然后将本属于其他农户的9130元公益林补偿款全部收入自己腰包。
到了申报2012年度公益林补偿款时,需要提供银行卡号将补偿款打卡到户。于是陈清怀把目光瞄向了那些还未办理银行卡的农户。他将没有办卡的农户以集体名义上报,使这部分农户的补偿款又直接打到他的个人账户,钱到账后,他再次将其中的7578.57元占为己有。此后直到2018年初的6年时间里,陈清怀一共非法占有公益林补偿款20590元,全部用于自己生活开支。
在接受调查时,陈清怀坦述:“确实胆战心惊了一阵,不过这几年也没人过问这事,胆子就逐渐大了。”几年间,他挨家挨户搞“摸底调查”,家里是否有人、公益林面积有多大他都想方设法地打听到,常年在外打工的、因病去世造成家中空无一人的……陈清怀就把他们的面积算到自己头上,“这样我自己就能多拿几份”。
一封举报信让公益林里的“蛀虫”现了形,陈清怀在接受组织审查期间退还了2万余元违纪所得。最终陈清怀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村委会委员职务也被罢免。
基层党员干部与群众联系最为紧密,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了没有,落实得好不好,基层群众都有最真实的感受。纵观陈清怀一案,多年来不收敛不收手,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正是“蝇贪”啃食群众获得感的典型,直接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作为党员干部,必须从小事小节中树立清廉自律的意识,严守党纪国法,时刻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纪律红线】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零一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原标题:纪法红线丨涪陵这公益林的“蛀虫”被捉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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