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6)日,涪陵区交巡警支队通报了一起民警在处理罚单时“秒抓”一名“瘾君子”的事件。
2019年12月27日14时许,一名光头的瘦高个男子来到涪陵区行政审批中心交通违法处理岗。细心的民警张君查验了这名杨姓男子基本信息,发现杨某是一名瘾君子。
民警介绍,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对杨某给与200元罚款,记三分的处罚。
此后,民警将杨某移交敦仁派出所,依据《治安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对杨某处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
因杨某有吸毒前科,系再次吸毒人员,警方将对其进行社区戒毒三年。杨某也面临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这并不是民警第一次“顺手”抓获瘾君子。自涪陵交巡警支队在行政服务大厅派驻人员办公以来,已抓获吸毒人员三名,在逃人员一名。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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