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 何浩
日前,市政府网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获悉,意见提出了我市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到2020年,我市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到2035年,我市重要水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意见在开展生态修复、拯救濒危物种、完善生态补偿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比如在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方面,江河湖库以及三峡库区175米水位淹没区内禁止采用网箱及投放化肥、粪便、动物尸体(肢体、内脏)、动物源性饲料等污染水体的方式从事水产养殖。
在拯救濒危物种方面,支持有条件的科研单位和水族馆建设长江上游珍稀濒危物种人工繁育和科普基地,经常性组织开展长江水生生物科普宣传活动。建立野生鱼类保种繁育基地和救护基地,对误捕、受伤、搁浅、罚没的水生野生动物及时进行救治、暂养和放生。
意见提出,科学划定禁捕、限捕区域,统筹推进渔民上岸安居、精准扶贫等方面政策落实,探索建立禁捕补偿制度,通过资金奖补、就业扶持、社会保障等措施,引导扶持捕捞渔民加快退捕转产。力争全市水生生物保护区在2019年年底实现全面禁捕,其他重点水域在2020年年底完成渔民退捕,暂定实施10年禁捕。
此外,意见提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破坏资源生态的犯罪行为。健全涉水部门联合执法、毗邻区域协同执法的联动工作机制,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坚决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严厉打击“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严肃查处制售电捕鱼器具、收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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