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消息,“湖南瑞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杨海军、袁光明、赵伟:据法院生效判决,你们应偿还申请执行人熊某某等人装修费、材料费、人工工资等共计180余万元。由于42名申请执行人大多数来自外地,生活不易,挣的都是辛苦钱、血汗钱,还望你们尊重法律,主动履行义务。”6月14日,一则“喊话”公告,出现在湖南长沙开福区法院的微信公号。
开福区法院执行法官何祥猛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这是一家有点“奇葩”的餐饮公司,租了门面、喊人搞了装修,开业没几天,负责人就跑路了,法院根据该公司三名被申请人的身份证地址查找,也没有找到人,只好先通过这种“喊话”的方式敦促履责,“估计他们人应该还在长沙”。
餐饮店三次转手,债务高达180万
何祥猛介绍,这家拖欠180余万欠款的湖南瑞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7日,当时的法定代表人为刘某,股东为刘某、王某。由于公司经营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装修、采购设施设备及人工工资。开业后,瑞廷公司没有足额运营资金支撑,以致拖欠熊某某等人装修款、材料款、人工工资等费用共计180余万元。
2017年3月30日,杨海军与刘某、王某签订《店面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瑞廷公司的全部股份转让给杨海军,公司所有债务与欠款由杨海军承担。杨海军接手瑞廷公司后,重新向熊某某等人开具了欠条,并承诺三个月内还清欠款。
4月11日,杨海军因个人原因不能工商登记为瑞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于是与袁光明、赵伟签订债务协议,约定三人共同承担公司所有债务,并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袁光明,股东变更为袁光明、赵伟。
三个月后,瑞廷公司未依约还款,于是熊某某等人将瑞廷公司告上法庭,这些原告绝大部分都是外地的农民工。10月30日,开福法院判决:被告湖南瑞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杨海军、袁光明、赵伟偿还原告熊某某等人的欠款180余万元及逾期利息。
“限高”前,法院先“喊话”7天
法院“喊话”公告显示,开福法院于2018年6月1日受理42名申请人的执行申请,并进入执行程序。在此期间,法院已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致电联系,但四被告至今既未履行义务,又未申报财产。
该餐饮公司及其负责人的债务纠纷案件实际不止42起,“有些当事人考虑到他们已经跑路,就没有申请执行。”何祥猛告诉澎湃新闻,该公司地址就在开福法院附近,还拖欠了门面租金,房东已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将店面返还给房东止损。但法院根据三名被申请人的户籍地址,也没有找到他们的住所,于是决定先公告“喊话”。
开福区法院公告敦促湖南瑞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杨海军、袁光明、赵伟于本月21日之前至法院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视情节轻重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将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
“你们应偿还申请执行人熊某某等人装修费、材料费、人工工资等共计180余万元。由于42名申请执行人大多数来自外地,生活不易,挣的都是辛苦钱、血汗钱,还望你们尊重法律,主动履行义务。”法院的公告特意将“辛苦钱、血汗钱”标亮了。
原标题:餐饮公司刚开业老板跑路欠巨债,法院网上喊话促还民工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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