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营运驾驶员文某
为逃避处罚,非法营运驾驶员文某竟然偷走暂扣车辆转手倒卖,企图蒙蔽执法人员。最终不但没能逃脱应有的行政处罚,还受到了公安刑事拘留和非法营运逾期未缴罚款产生滞纳金的多重处罚。
2月19日,文某驾驶川X6A***号长安小客车搭乘5名乘客从四川广安出发到重庆,其中3人到重庆北站,已各支付120元车费给驾驶员;另外2名到重庆西站,约定到站后支付车费。
该车到达重庆北站后,被交通执法龙头寺大队查获。驾驶员文某不能提供车辆营运证明,构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
交通执法龙头寺大队按照法律程序,暂扣了车辆,告知驾驶员非法营运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驾驶员文某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被查处后,驾驶员文某拒不配合处罚,声称“大不了车子不要了”。交通执法龙头寺大队执法队员多次向其宣传法律法规,让其主动承担相应的责任。
文某不但不听,反而趁人不备潜入停车场偷走暂扣车辆,并几经转手倒卖车辆。
最终车辆被公安机关追回,驾驶员文某因此被刑事拘留。
最终,文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于5月3日到龙头寺大队接受处理。
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必须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地点履行处罚决定,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5月3日,已超过法定自觉履行时间2天,文某因此还需多缴纳滞纳金900元。
通讯员 严维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