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被“转卖”后,还被带去指定地点购买高昂商品……云南省再现“不合理低价游”,涉及我市个别旅行社。18日,市旅发委监督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已经对中国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重庆分社、重庆国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进行了全面调查。前者将被罚款30万元,后者将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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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低价合同将游客转卖给组团社或地接社
央视记者此前以乘客身份与中国旅行社重庆分社用980元2人的价格签订大理—腾冲—瑞丽双飞五日游,签订合同时对方工作人员为避免低价团违规,将价格改为每人1500元,在旅途中每到一个景点就会更换导游,带领游客到不同购物店购买高于商场价的商品,如黄龙玉、中药材、银饰等,导游随时统计购买金额并对游客恶语相向。
中国旅行社总社重庆分社和游客签订旅游合同以后,一般都会把客人转手卖给重庆的组团社或者云南的地接社,游客就成了旅行社之间交易的商品。根据游客的购买能力,业内把客人分为A、B、C三类,购买能力特别强的为特A类。
报名费一般归组团社所得,根据客源的购买力,地接社还要另外付给组团社一笔买团钱。
对此事件,市旅发委高度重视,目前对中国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重庆分社、重庆国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进行了全面调查,其违法事实已基本查清。
调查结果>>
签订“阴阳合同”旅行社被罚款30万元
市旅发委初步查实,中国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重庆分社存在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违法行为。这家分社采取与游客签订“阴阳合同”等方式,以明显的低价收客,交重庆国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出团。依据《旅游法》有关规定,拟对这家分社作出停业整顿两个月,罚款人民币30万元,对这家分社的负责人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初步查实重庆国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存在不支付或不足额支付地接费用的违法行为。依据《旅行社条例》有关规定,拟对这家公司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并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列入旅行社重新申报“黑名单”。
我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表示,下一步将根据报道线索,继续开展对涉及广西桂林、贵州赤水等不合理低价游的查处力度。同时,再次提醒广大市民,不要选择“低价团”出游,要警惕旅游购物的陷阱,理性消费。若遇到旅游问题,可拨打重庆旅游投诉电话:023-96111。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李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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