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提高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医保有扶贫倾斜报销政策哦! 10月19日,重庆市人社局发布消息,全市扶贫对象可按规定享受医保多报销10个百分点,基本/大病医保起付“门槛”下降一半等多项暖心优待。
哪些人可享受倾斜政策?
我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和已纳入民政医疗救助中的城乡1-2级重度残疾人,均纳入医保扶贫对象,享受医保倾斜报销政策。
可享受哪些倾斜政策?
1、降低住院报销“门槛费”
上述扶贫对象在参保地的区县级医院住院就医时,其住院费用报销“门槛费”降低一半。
2、提高住院报销比例
上述扶贫对象在参保地的区县级医院住院就医时,达到上述起付线后,符合规定的基本医保费用报销比列提高10个百分点。
那么,哪些医院可享受倾斜政策的“区县级医院”呢?重庆市人社局表示:执行上述政策的区县级医院,由卫生计生部门会同社会保险部门核定,目前共有187家区县级医院,医保扶贫对象在本人参保地的下列区县级医院住院,享受医保倾斜性报销政策。上游新闻记者看到,这些医院包括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等40个区县,市民可进入重庆社保app或者微官网,在首页找到(网点查询),点击“扶贫对象医保倾斜报销医院”,进入后选择自己参保区县,就能随时查到这些“区县级医院”是哪些。
上游新闻记者 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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