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将至,为了增强市民日常安全生产生活的常识和安全意识,1月18日重庆举行2021年日常生产生活安全警示新闻发布会,为市民送上“安全大礼包”。
室内烧火取暖要防范有限空间事故
发布会上,市应急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邹瑜首先介绍了有限空间的安全知识。有限空间在生产或生活中是十分容易发生事故的场所或部位。这些地方空间有限、出入受限,极易导致中毒窒息、爆炸、火灾、触电、高坠、溺水、坍塌、机械伤害等方面的事故。
到了冬季,日常居住的房屋因为门窗紧闭,会导致通风不良,同时又在室内烧火取暖或发生天然气热水器强排失效等情况,也会引发有限空间事故。
2020年12月,我市先后发生4起炭火取暖中毒事件和一氧化碳中毒事件,造成8人死亡、2人受伤。今年1月,又发生2起一氧化碳中毒事件,致5人死亡。这些都是特定情况下的有限空间事故。
邹瑜表示,市民冬季在室内采用煤气、天然气、炭火取暖时,一是要注意防范火灾风险,二是要注意检查通风管道畅通,避免伤害发生。
全民一起来参与森林防火
当前,我市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从近10年森林火灾数据统计看,春季发生的森林火灾占年度火灾总数的60%以上,且主要发生在2至3月以及清明节前后。
市林业局二级巡视员熊忠武在发布会上表示,森林防火是每个公民和林区经营主体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大家一旦进入林区,必须要按照森林防火要求,做到火源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野外用火。
从家庭来讲,家长要带头学习、了解、掌握森林防火知识,家里有老人、小孩、智力障碍和精神病患等人员时,应注重监护、教育和管理,严防野外用火、玩火引发森林火灾。
从学校来讲,可通过增设森林防火课、增加森林防火学分、发出森林防火倡议、组织知识竞赛等方式,加大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严防学生玩火引发森林火灾。
从林区经营单位来讲,划定防火责任区,确定防火责任人,配齐防火人员和装备,完善防火设施,开展防火巡护,严防家火上山,引发森林火灾。
33个区县城区实施禁放烟花爆竹
临近春节,市民都有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习俗,为了增强市民在这方面的一些安全常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副总队长李兵向市民们送来了温馨提醒。
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公路);北碚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万盛经开区这12个区的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县(自治县)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目前我市有33个区县城区实施禁放,还有8个区县(长寿区、梁平区、彭水县、石柱县、酉阳县、秀山县、巫山县、城口县)城区实施限放。
此外,李兵还介绍了相关区域、场所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提醒大家在购买烟花爆竹时,请务必购买外包装上绿色字体注明“个人燃放”的合格烟花爆竹产品。请不要购买专业燃放类和假冒、伪劣的烟花爆竹产品。
及时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
防范火灾是市民日常生活中一个永恒话题,随着冬春季节,火灾隐患又是爆发期。为了让市民进一步做好火灾隐患方面的防范工作,市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刘梅梅在发布会上提醒各社会单位务必做好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对电气线路、燃气管道进行安全检查、组织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做好“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等六个方面的工作。
其中,商场市场、宾馆饭店、餐饮娱乐、生产及仓储物流等单位和场所的火灾隐患主要集中在用火用电用气、厨房油烟管道、防火分隔设施、消防设施设备、安全疏散以及施工改造等方面,各单位要针对以上内容,开展火灾隐患自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此外,各单位要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组织单位员工和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修订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加强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队建设,确保专人专职,配齐装备器材,落实值班值守,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快速反应,快速处置。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王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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