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国内主流媒体观点聚合:
谷爱凌夺冠展现了“顶流”该有的样子
这届冬奥会,谷爱凌自带流量,属于真正的“顶流”。此前,她就通过一系列比赛证明了自身的实力。这一切很难简单归结于天赋。大方开朗,自信阳光,形象气质俱佳,脸上始终挂着灿烂的笑容。她带有儿化音的北京话,对体育精神的理解,也拉近了她与公众的距离。敢于拼搏,尊重对手,自信乐观,既有国际范也有东方美,既文质彬彬又虎虎生威,这样的运动员成为顶流,得到人们喜欢,再是正常不过。事实上,谷爱凌身上展现的一切,不是个例,也不是偶然的,在新生代运动员身上经常能看到。拿担任解说的王濛来说,她的自信与幽默打动了无数人,那一句“我的眼睛就是尺”更是收获了无数粉丝。这一代运动员是幸运的,生活在一个更加开放的时代,享受到了中国发展带来的红利;他们又是努力的,在青春年华没有选择躺平,而是勇敢去追求自己的梦想。
北京青年报认为,谷爱凌夺冠,以及她在比赛中和比赛后表现出的一切,证明了自己无愧于顶流,也重新阐述了什么叫顶流。一段时间以来,流量明星成为一个颇为让人堵心的话题。原因并不在于年轻人追星,而是在于有些被追的星,表现确实不怎么样——有的空有其表,扛着“颜值正义”的旗子大行其道,有的败絮其中,为了出名不择手段,出名后更是不加检点。如果流量的明星,都能像谷爱凌这样,有着强大的实力支撑,能够展现积极主流的价值,又有什么值得担心?
商业地产仍有潜力可挖
在电商冲击下,一边是租金带来的高成本,再加上疫情影响,不难想象实体店铺经营者们的压力。仍有不少实体商业人气很旺。特别是到了节假日,地下停车竟然一位难求。有了互联网,人们能在家中享受各种便捷,但实体商业带来的体验不可或缺,这成就了大型商业综合体的繁荣。
租金涨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商业地产的景气程度,从数据上看,购物中心的表现好过商业街。一二线城市众多购物中心新开业和奢侈品商场的开业,都彰显了商业地产的发展潜力。有关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个人奢侈品市场实现36%增长,总额逾4700亿元人民币。从长远看,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是我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长期战略,商业地产将蕴含巨大发展空间。
如果大型城市商业综合体更体现大而全,深入社区的小便利店则可以做到小而美。不难发现,有不少知名连锁品牌开始加快社区便利店的布局。未来,在社区生活便利化程度日益提升的大趋势下,不仅是便利店,洗衣、养老、托幼等商户对于小区周边店铺的租赁需求也可能随之增多。经济日报评论提醒,同商品住房市场的发展一样,商业地产的发展在不同城市差异也十分明显,须根据一地人口数量和消费能力因城施策。
“消费点评”容不得半点虚假
“消费好点评”本该是“消费者在消费之后的真实评价”,容不得半点虚假,可这却是“天真想法”,是“理想状态”。其中有平台参与造假,商家花钱“购买”,消费者为了贪便宜而失去“本心”,于是合力演绎了“消费虚假点评”,这只是害了那些想以“消费好点评”为标准去找寻的消费者,结果必定是“一场空”。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认为,对于“消费点评”,能否换一种方式体现同样的价值?可以参考职能部门对餐饮单位的“评价”。当下,餐饮业卫生监督公示制度采用“笑脸”“常脸”“哭脸”3种脸谱代表餐饮单位的卫生优劣状况。如果相关部门对“消费点评”实行动态管理,用“笑脸”或是其他方式进行评价,因为职能部门参与,是不可能作假的,可以保证其权威性。当然,消费者也可以参与到职能部门的管理之中,在大数据时代,依靠发达的网络技术,是可以设计出科学的、权威的“消费点评”。既然当前的“消费点评”制度存在太多的问题,就应该另起炉灶创新新的评价制度。
不宜把竞技体育规则应用于校园体育测评
一些地方教育部门认为,要通过提高统一测试分值(比重)与难度来强化学生对体育测试的重视,并带动学校开好体育课。这一思路值得警惕。提高体育统一测试分值(比重)以及难度,很可能出现三方面问题。其一,带动校外体育培训热,增加学生的压力和家庭的培训支出。其二,学校体育教学应试化,上体育课就围绕统一体育测试项目进行训练,这不利于培养学生的体育运动兴趣与技能。其三,出于功利的提分目的,家长会要求学生在测试前进行突击训练,这会带来运动损伤。
北京青年报评论认为,竞技体育和校园体育的目的不同,竞技体育追求更快、更高、更强,展现的是拼搏精神,学生(群众)体育,强调的是参与、兴趣、健康。竞技体育强调的是结果,校园体育强调的是过程,竞技体育适合结果评价,校园体育适合过程评价。基础学科教育应避免把所有学生纳入一个分数跑道进行比拼。
虚拟人也应恪守法律与伦理规则
近段时间以来,有关虚拟人的新闻不时见诸媒体,引发社会关注。如果虚拟人是以现实生活中的真人为蓝本,比如有人故意使用了某当红明星的肖像,虚拟出一个人物形象,在商业上获得很大成功,那么这算不算侵犯了这位当红明星的肖像权?如果有人认为算,笔者是不同意的。道理很简单:如果算,那么建模者建模的任何一个虚拟人,都有可能侵犯了某个未知人士的肖像权,因为全世界能找到与虚拟人酷似的真人的概率是相当高的。因此,在笔者看来,更为合理的做法是,这种情况下不应该被视为侵权,否则,虚拟人就无法设计和推出了。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虚拟人不能以相关真人的名义出现,否则就可能出现某些法律风险。
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翟振明在法制日报评论中提醒,如果虚拟现实世界中真实存在的人,并以他们各自的名义出现,那么就应当经过本人同意,否则这些虚拟人就有可能被误认为是他们自己的人替,这些虚拟人在元宇宙中的行为,就有可能被追溯到现实世界的真人,如此一来,这些真人的人权就被侵犯了。在伦理上,侵犯基本人权要比一般的损害利益更为严重,虚拟世界的规则就应该以此条伦理原则为基础。
上游新闻评论编译部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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