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环境保护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全文。
2016年1月,国家环保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约谈宁夏有关部门、地市,要求对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非法人类活动进行清理整顿,严肃查处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同年7月至8月,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在宁夏督察,反馈意见再次聚焦贺兰山保护区,提出了严肃的整改要求。
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意见称:自治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存在采矿、洗煤、旅游、风电等开发活动。2011年3月,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经国务院批准调整范围后,相关单位在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开发活动点位120处,其中核心区28处,缓冲区15处。
银川青绿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中心负责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汇集了青藏、华北和内蒙古三大植物区系,具有削弱和阻挡西北寒流及流沙侵袭的巨大作用和很高研究价值。
中央环保督察组现场核实发现,神华宁煤汝箕沟煤矿露天超量开采,4个采区中上一上二、阴坡大岭湾等2个采区侵占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面积108公顷,且开采过程中切断自然保护区生物廊道,弃土弃渣随意沿山堆放,也未采取挡砌和覆土措施,破坏林地347公顷。
另外,秀江工贸菜园沟煤矿占用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面积166.28公顷,露天开采破坏自然环境,未进行生态恢复。青年曼汽车有限公司经自治区及石嘴山市两级政府批准,在保护区内开展生态治理,但以生态治理之名行资源开采之实,在保护区的黑湾子、驴子沟等区域超范围、超深度、超规模采煤,破坏地形地貌,矿渣随意堆放,压覆林地。
宁夏自治区政府表示,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41个具体问题,其中需2017年完成整改的24个问题,截至2017年底,已基本完成23个,整改完成率95.8%,剩余1个正在积极推进。
据介绍,2017年全区各级环保部门累计实施行政处罚758件,罚没款金额8921.82万元,查封扣押70件,限产停产102起,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3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11件。
截至2017年底,贺兰山保护区169处整治点已全部关停并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其中通过自治区级阶段性验收的108处,通过市级自查初验的33处,已完成拆除进入生态修复整治的14处,正在拆除整治的14处。
另外,沙坡头、哈巴湖、罗山、白芨滩、火石寨等自然保护区内164处整治点位也已全部完成整改;六盘山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项目已全部拆除,并完成生态恢复。
针对腾格里沙漠环境污染、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以及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问题线索,宁夏对125名责任人问责,其中厅级领导干部12人,县处级干部78人、乡科级及以下人员3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2人(其中结合组织处理4人),诫勉53人。
上游新闻见习记者 杨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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