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何(化名)今年20出头,在渝北区一工地打工。17日,趁休息之机,小何和几个工友忙里偷闲来到渝北回兴一网吧上网,谁想没多久,他就被渝北区公安分局宝圣湖派出所的民警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小何和工友没想通,上个网也犯法?到派出所后,小何才知道是捡的一张身份证惹的祸。没想到,这张身份证的主人竟然是网上追逃人员。
用捡来的身份证上网,显示是“网逃”
5月17日上午11时许,宝圣湖派出所接到分局预警提示:一个叫张某(化名)的网上追逃人员在渝北回兴某网吧上网。值班民警火速赶往网吧,在96号机位将嫌疑人员“张某”控制。
核实“张某”身份时,细心的民警发现与上网追逃人员张某长相不一致。但上网的人自称姓何,但他身上确实又有张某的身份证,并且还用张某的身份证上了网。
在派出所,小何接受了办案民警的细致核查。
据调查,小何的真实身份叫何某某,今年24岁,重庆奉节人。而网上追逃人员张某,今年29岁,是小何的同乡。
小何今年在渝北回兴一工地上班,休息的时候想到网吧上网放松一下。而张某的身份证是他去年8月在老家捡的,捡到后小何把捡来的身份证和自己的身份证一起装在棕色的驾驶证里。
曾两次使用“网逃”身份证,浑然没事
小何自己认为张某在身份证丢失后,肯定会重新补办,他捡到的这张身份证就是无效的了,所以小何也没有放在心上。
小何在老家的小旅馆住宿时,曾经用过一两次张某的身份证,这次在渝北上网是第三次用张某的身份证。
由于两张身份证都装在驾驶证夹子里面,小何到网吧后顺手摸了一张身份证给吧台人员登记,当上网时才发现登录密码不对,赶紧问吧台人员是不是登记的张某的身份证,吧台的工作人员说:“对头。”小何也没有说什么,就径直到二楼上网去了,因为在老家也用过两次张某的身份证都没得事,小何也就没有太在意。
殊不知,小何前两次冒用张某的身份证没事,是因为当时张某还没有被列为网上追逃人员。据民警查询,今年4月15日,张某和他人在奉节因故意伤害致人伤残,被奉节县永安派出所网上追逃。
逃犯的身份证都能够捡到,民警笑称小何的手气“太好”。依照相关规定,小何因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要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网吧工作人员工作不仔细,涉嫌没有如实登记上网人员信息,也将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渝北警方提醒市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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