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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今年将新增公办幼儿园53所
06-03 11:41:12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

今日(3日),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从渝北区政府获悉,日前,渝北区政府发布《关于渝北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渝北区现有学前教育机构(幼儿园、班)285所,今年将增加到319所。通过新建、回购等方式,公办园将由44所增加到97所,到今年底,公办园占比30%。

年底前全部完成小区配套幼儿园清理

意见指出,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全面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要求。

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验收合格后,建设业主应自竣工验收合格起三个月内将配套幼儿园以及相关资料移交教育行政部门,原则上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成公办幼儿园,也可结合实际,以园舍“零租金”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举办为公办民营普惠性幼儿园。

记者从意见中了解到,渝北区将全面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清理,其中主要包括三种情况:对出让合同未约定需无偿移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已建和在建的配套幼儿园,将采取回购等多种方式,统筹设置为公办幼儿园或以园舍“零租金”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举办公办民营普惠性幼儿园;

对以划拨方式供地、政府建设保障性住房或安置房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将举办为公办幼儿园或以园舍“零租金”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举办公办民营普惠性幼儿园;

对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配建或未按时配建幼儿园、配建幼儿园未达到相关建设标准以及配建幼儿园改作他用的,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到2018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小区配套幼儿园清理,并按要求整改到位。

严查收赞助费、兴趣班培训费等违规行为

意见提出了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意见明确,以需求为导向,有计划、分层次开展幼儿园教师队伍全员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到2020年,基本实现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

此外,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数与幼儿数的比例控制在 1∶8—1∶10,每班原则上应配备专职教师2—2.5名。

意见指出,完善幼儿园教师工资福利等社会保障政策,督促幼儿园依法为全体教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指出,完善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严格实施幼儿园年检制度、等级动态核定制度、学籍信息管理制度、办园信息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幼儿园经费使用和收费行为监管,严格查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取赞助费、兴趣班培训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今年渝北区公办园将发展到97所

记者从意见中了解到,2017年渝北区公办园44所,公办园占比15.44%,在园幼儿普惠率43.47%。今年,渝北区公办园将发展到97所,公办园占比30%,在园幼儿普惠率达到60%。其中,新增公办园主要来源于划地新建园15所,回收国有房产办园8所,回购配套园10所,恢复小学办园10所,利用国有房产办园6所,其他办园4所。

意见提出,到2019年年底,渝北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公办园占比达到45%,普惠率达到67%。到2020年年底,渝北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1%以上,公办园占比达到50%,普惠率达到72%。

意见明确,到2020年,使学前教育过于商业化、家长负担重的局面得到根本扭转。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基本建立。

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 何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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