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刘女士租了一年的房子,可刚刚半年,房东就来收房子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刘女士这才意识到,原来自己是遇到了假房东。那么是租她房子的房东是假,还是来催她搬走的房东是假呢?
租期还未到有人来收回
前(1)日中午,在沙坪坝大学城西路的家中,租户刘女士正准备做午饭,突然间有人来敲门。来人是房东周先生,他告诉刘女士,房子的租期已经到了,现在要收回。可刘女士傻眼了:“这房子我租了一年,现在才半年,怎么就到期了呢?还有,你是真的房东吗?”双方僵持不下,于是拨打了110报警。
随后,沙区110快处队民警赶来,在确认了双方的身份后,民警发现此事有蹊跷,因为周先生确实是这套房子的房东。那这是怎么回事呢?刘女士说,大约在半年前,她在网上寻找房源,发现这套房子不错,于是联系上了“房东”吴女士。两人并没有见面,而是通过电话和微信联系的,“听声音,这人(吴女士)大概30多岁。她说自己在外地的,不方便见面,这套房子一年的租金是3600元。”这套房子是小户型的清水房,月租金并不高。而刘女士说,她原本是打算长时间在这儿租住的。刘女士告诉吴女士,她准备租3年,还想着把房子简单的装修一下。“我知道现在骗子很多,见不了面,我就叫她把房产证的照片发给我看。”刘女士也只支付了一年的租金,没过多久,吴女士真的发了一张房产证的照片,房产证上有两个名字,其中一个就是吴女士,刘女士才放心了。
房产证照片原来是PS的
而真正的房东周先生则是另一番说法:他在一年之前将房子租给了吴女士,租金也是一年3600元。如今一年的租期已到,他当天是来收回房子的。110民警查看了吴女士传给刘女士的那张“房产证”照片,经过周先生确认后,发现这张照片是经过PS的,因为真的房产证上,只有周先生一人的名字,而没有吴女士。
周先生解释说,这是大约半年多以前,租户吴女士说要装修房子,因此需要周先生房产证的照片,周先生并没有怀疑,于是将房产证拍照后传给了吴女士。
经过民警的初步调查,发现事情是这样的:吴女士从房东周先生那里租了一年的房子,在住了半年后,她将这个房子转租给了刘女士,并收取了刘女士一年的租金。其间,吴女士还骗到了周先生房产证的照片,并在照片上PS上了自己的名字,以骗取刘女士的信任。
事情已基本清晰,那么吴女士呢?刘女士和房东周先生说,如今吴女士所留的手机号码,怎么也打不通了,微信也不回。随后,民警将两人带到虎溪派出所报案,此事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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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租房要见房东本人
如今不仅是学生、进城务工者、外来打工人员会选择租房,就连许多老年人,也会因为特殊的原因,而在城市里租房居住。这样一来,租房纠纷时有发生,那么我们在租房时,要注意哪些方面,才能找到好的房源呢?民警告诉记者,首先租客在租房,特别是签订租房合同时,一定要见到房东本人。此次纠纷中的刘女士,就是没有要求“房东”见面,因此才落入陷阱;其次,租客在通过房产中介租房时,一定要先查看中介公司相关的经营许可,最好不与中介公司签订转租合同;第三,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租客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注意可能隐藏在合同中的“陷阱”。例如,一些不正规的中介公司提供的租赁合同中,只注明承租人和房屋产权人的义务,自己作为转租方则不承担任何责任。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谭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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