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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菜50强”分店没得老店味道好?也许你碰到的是个“李鬼”
12-25 09:51:41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你们连锁店的味道真没老店好,食材感觉也没那么新鲜,服务态度也不好。”今年8月底,一位刚从大足出差回来的老顾客来到位于九龙坡区的一家江湖菜馆,向店主许某抱怨他在大足“连锁店”就餐的经历,言语中充满失望。可让许某纳闷的是,他们并没有在大足开分店啊。

近日,渝北区法院作出判决,确认位于九龙坡区九滨路的“夜渡”餐饮店店主许某对“夜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同时判决大足餐饮店的行为侵犯了许某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餐饮店被剽窃,“正主”实地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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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许某来说,这家位于九龙坡区九滨路的餐饮店“夜渡”是自己辛苦经营的成果。2016年10月,“夜渡”开门迎客,主打精品江湖菜、烧烤及进口酒水。在店招、装潢、服务人员的服饰上对“夜渡”品牌进行使用,并对店面的装潢、颜色、店招等进行了独特的设计。2017年9月,许某将此申请为注册商标。2018年7月23日,“夜渡”更是被重庆一家媒体评为“2017重庆美食新榜·江湖菜50强”。

经过短暂的推广期,“夜渡”因独特的地理位置、优雅的就餐环境和可口的菜品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随着这位老顾客的“埋怨”,许某心里有了打算,大足的那家餐馆无疑是假冒的。随后,她立即让人前往大足这家餐饮店实地调查,并进行取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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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结果让她非常吃惊,大足的这家餐饮店在2018年6月注册成立。不仅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与“夜渡”商标及字号相同的字体,而且在经营场所的门店招牌、店铺装潢、菜单、服务员服装上突出使用或者单独使用“夜渡”字样,甚至连“夜渡”精心酝酿的宣传语——“夜,是一种态度”也被该店高仿为“夜是一种态度”。

告知对方拆除侵权部分,对方继续经营

“真没想到是他们。”让许某更不可思议的是,这家餐饮店的经营者曾是他们店的食客,他们来店里就餐时,看到许某店的生意异常火爆,于是向许某提出加盟的请求,被许某委婉拒绝。许某认为,虽然现在生意还算不错,加盟也能坐收一笔不错的加盟费,但她更愿意打造品牌。为了保证餐饮店的品质,不愿意为了眼前利益盲目扩张,随后失去后来之不易的品牌效益。

在得知餐饮店被侵权后,许某与大足的“高仿店”取得联系,告知其标识涉嫌侵犯权利人商标权,并给予对方合理的拆除期限,但对方只是口头答应,不仅没有进行拆除,还继续使用“夜渡”作为经营标识进行使用和宣传。

今年10月,为了维护自己品牌的合法权益,许某将大足的餐饮店诉诸渝北区法院。渝北区法院受理后,向大足的“高仿店”发出传票,直到那时,他们才匆忙改名,换掉招牌等。

法院判决侵权方不仅要停止侵权,还要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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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认为,两家企业均从事餐饮行业,与涉案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类别相同。大足餐饮店在经营场所的门店招牌、店铺装潢、菜单、服务员服装上突出使用或者单独使用“夜渡”字样,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与涉案商标“夜渡”商标文字相同,该行为侵犯了许某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此外,法院认定“夜渡”既是许某的注册商标,也是许某个体工商户的字号,经过许某的宣传、推广,在重庆市范围内已经有一定的影响。大足餐饮店作为经营同类业务的竞争者,应当知道许某的商标以及字号在相关行业和消费群体中具有一定的影响,仍然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与其商标及字号相同的字号,加之其在店铺内标注与原告相似的广告语,明显具有攀附知名度的主观故意,易造成相关公众对被告提供的服务与原告存在关联关系的混淆和误认。故大足餐饮店曾将“夜渡”作为字号注册使用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最终作出判决,大足餐饮店立即停止在门店招牌、店铺装潢、菜单、服务员服装、名片上使用“夜渡”标识,并赔偿许某经济损失40000元。

如今,位于大足的高仿“夜渡”已经改名。西南大学法学院教师、法学博士范卫国称,品牌是一家企业的重要资产,是取得长远发展的基础,其背后的价值和市场竞争力来之不易,是经营者通过一次一次的优质服务换来的溢价。同行业竞争者应当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不要侵犯他人的商标,仿冒、抄袭他人品牌,短时间或许能欺骗消费者,谋得短暂的不法利益,但是骗得了一时骗不过一世,长此以往无异于自绝与市场、自绝于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利益也无益与自身发展。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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