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沙坪坝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支队在治安隐患大排查中,发现有人在青木关镇储存烟花爆竹并进行非法销售。民警根据线索顺藤摸瓜,联合有关部门,共查获烟花爆竹860件。
11月25日,沙坪坝公安分局在开展安全检查时,接到一市民举报,称有人利用隐蔽房屋,在青木关镇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民警根据举报线索,在青木关镇青木湖村和管家桥村进行检查,在现场,民警发现共存放烟花爆竹860件,抓获嫌疑人李某、田某。后据两人交代,他们并没有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在今年年初的时候,两人非法购买烟花爆竹800余件,后将其存放于青木关镇青木湖村和青木关镇管家桥村,以便年底销售。
由于没有取得烟花爆竹相关经营许可资质,属于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目前,李某、田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治安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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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危害大
1、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的、间接的威胁。
2、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逃避了国家税收,未经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购、销等手续而直接进入市场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缺乏严格的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
3、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事故。
4、储存烟花爆竹窝点一般位于民宅或者废弃厂房内,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就好比是放着一颗随时都会爆炸的 “定时炸弹”,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
警方提醒,居民个人禁止私自储存烟花爆竹,若发现非法贮存烟花爆竹的,经警方经核实后,将对其进行罚款,情节严重的将治安拘留。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付迪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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