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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防并举保护走红的“冰墩墩”
02-09 11:43:23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随着冬奥吉祥物“冰墩墩”人气爆棚,一些商家也开始“打主意”。据爱企查APP显示,目前“冰墩墩”正在被多家公司抢注中,商标申请量超170个。不过,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已于2019年9月申请注册“冰墩墩”和“雪容融”商标,并于2020年12月注册成功。(2月8日《潇湘晨报》)

商家抢注“冰墩墩”的目的不言而喻,无非是看到了奥运吉祥物的热度,想从中“分一杯羹”。但按照2018年国务院修订并颁布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规定,奥运吉祥物同五环图案、奥林匹克旗、奥林匹克徽记等一样,都作为奥林匹克标志进行保护。所以,商家以各种方式变相抢注“冰墩墩”,实际上是在法律法规的边界反复试探。北京冬奥组委会对这种打法律“擦边球”的行为显然也有所防范,早在两年前就已申请注册“冰墩墩”。

伴随着“冰墩墩”热度的一再提升,除了以“防”的姿态进行保护外,还要采取“打”的举措遏制侵权行为。从以往奥运市场开发成功经验看,奥运吉祥物是奥运会最赚钱的商品,2000年悉尼奥运会吉祥物澳莉、塞德和米利的身价达2.13亿美元,2004年雅典奥运会的吉祥物雅典娜和费沃斯让雅典获利2.01亿美元,2008年北京奥运会吉祥物福娃的销售收入约5亿美元。“冰墩墩”的巨大市场价值目前更是难以估量,这很可能会让某些商家铤而走险,所以对此必须保持严打态势。

实际上,从历届奥运会的举办情况看,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侵权行为时有发生。美国盐湖城奥委会做过的一项调查也表明,对奥运吉祥物的侵权案件占对奥林匹克标志侵权案件的18%。而本届冬奥会的侵权案件也已出现。例如,江苏立案查处10余起侵犯冬奥会标志案件,上海市查处了50余起相关案件。北京某著名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因擅自生产了967件标注“2022北京冬奥”纪念酒的产品,并销售给客户被处罚。这就提醒我们,必须采取强力措施进一步保护“冰墩墩”。

按照《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规定,对“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并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相关部门不妨从严把握,对侵权行为从重甚至顶格处罚。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者划入黑名单严格监管。

另外,要预防某些商家注册“冰墩墩”商标不成,转而打“冰墩墩”专利权、版权、外观设计、中文域名等方面的主意。虽然北京冬奥组委会对本届奥运吉祥物的各种核心设计都进行了商标注册、版权登记和专利申请,但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福娃中文域名和网址被一些科技公司和食品公司抢注的前车之鉴不可不防,对“冰墩墩”的保护工作还可以更细心些。更重要的是,希望通过对“冰墩墩”的保护,能总结出更多知识产权保护的经验,惠及所有知识产权所有人。

作者:丁雪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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