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从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获悉,该县鱼洞乡人吴某因放任其子冯某辍学打工赚钱,拒不履行法院下达的执行通知书,镇雄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处以拘留15日,罚款5000元。
记者注意到,这是镇雄县开始进行“控辍保学”工作以来,首起通过司法拘留对辍学学生父母进行处罚的案例。
▲云南镇雄县法院法官对吴某(左一)宣布司法拘留决定。图片/镇雄县法院
被镇雄县人民法院拘留的吴某是鱼洞乡青岗村人,其儿子冯某辍学前在镇雄县鱼洞中学读初二,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份,因家庭贫困,正在读初二的冯某从鱼洞中学辍学,前往外地打工。冯某辍学后,其就读的鱼洞中学、村委会、乡政府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多次到冯某家中,动员家属规劝冯某返校读书,但家属态度一直较为抗拒。
多次劝说无效之后,鱼洞乡人民政府将冯某监护人吴某诉至镇雄县人民法院。2019年8月6日,该案在鱼洞乡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吴某于8月26日前将儿子冯某送到鱼洞中学接受义务教育。
镇雄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生效后,镇雄县人民法院泼机中心人民法庭多次与吴某沟通,敦促其按时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送其子冯某接受义务教育,但吴某一直未履行。镇雄县鱼洞乡人民政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程序向吴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吴某仍然拒绝履行,同时态度恶劣。
镇雄县人民法院多次沟通无效后,11月20日依法对吴某处以拘留15日,并罚款5000元。身为母亲的吴某被宣布司法拘留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将联系冯某立即返校接受义务教育。
目前,曾辍学的冯某已经返回学校上课。
11月27日,镇雄县委外宣办相关负责人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镇雄县属于国家级特困县,因经济因素、思想观念等各种原因,辍学学生逐年增加,“控辍保学”压力倍增。县政府虽采取了劝返、责令监护人限期将被监护人送回学校等措施,但收效甚微。今年8月以来,镇雄县法院尝试通过“官告民”的模式尝试解决辍学顽疾,公开开庭审理了一批监护人不履行送子女到学校读书义务的案件。
镇雄县人民法院表示,将继续采取“宣传教育、责令整改、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的依法控辍四步法,针对学生辍学原因,因地、因家、因人施策,采取精准化措施,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上游新闻记者 胡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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